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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正式发布棕榈油期权合约规则及有关参数

马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马爽)6月9日,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向市场发布《关于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的公告》和《关于棕榈油期权上市交易及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公布了棕榈油期权合约规则,同时明确我国首个引入境外交易者的期权品种——棕榈油期权将于6月18日正式在大商所上市。

  据悉,大商所曾于5月11日就棕榈油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市场普遍认可其合约及相关规则设计,认为合约条款设计合理,贴近市场实际,便于市场理解和参与。

  根据《关于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的公告》,棕榈油期权与大商所已上市期权适用于同一套规则体系,合约设计思路基本一致。棕榈油期权引入境外交易者在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方面均采用与现有特定品种一致的方式,基础制度、核心技术系统、清算体系及风控体系均不改变,境外交易者可以用人民币、标准仓单、国债和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同时,结合棕榈油期货市场的实际运行情况,交易所在行权价格间距、最小变动价位等方面做了有针对性的设计,以促进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根据同日发布的《关于棕榈油期权上市交易及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商所将自6月18日日盘起挂牌交易棕榈油期权合约,并于当晚开展夜盘交易;首批上市的棕榈油期权合约月份为2021年9月-12月、2022年1月-2022年6月,共10个期权合约系列;与大商所已上市期权相同,棕榈油期权合约上市初期仅提供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与标的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相同;上市初期持仓限额为10000手。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挂牌基准价、行权与履约、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有关事项、相关费用以及合约询价等内容。

  市场人士表示,推动棕榈油期权研发上市及引入境外交易者,是中国期货市场服务全球实体经济的又一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期货市场服务全球产业链的能力和水平。

  据悉,棕榈油期货于2007年在大商所上市,是我国首个全进口商品的期货合约。上市十余年来,市场运行稳健,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棕榈油期货市场。2020年大商所棕榈油期货日均成交130万手,折合1300万吨;日均持仓51万手,折合510万吨,成交量在全球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中排名第二位。2020年12月22日,棕榈油期货成功引入境外交易者,棕榈油期货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市场各方期待棕榈油期权上市并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更好满足全球产业企业精细化风险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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