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法列入今年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
业内人士:有望“十四五”期间推出
3月8日下午3时,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2021年全国人大立法将聚焦公共卫生、国家安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民生保障等领域。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科技创新立法工作计划中,制定期货法居于前列,这意味着期货法制定工作正在提速,也表明国家对期货市场发展的重视和肯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将制定期货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修改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
立法紧迫性渐强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期货日报记者,从2013年10月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期货法起草组、正式启动期货法立法工作算起,至今已过七载。其间,期货市场不仅业态、规模发生了巨变,而且在实体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也发生了积极变化。期货法草案也随之数易其稿,立法工作始终未获实质性推进。
7年间,期货法立法工作始终位列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如今将期货法置于前列,表明制定期货法的时机已经成熟,推出期货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正不断增强。
去年年底,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第16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时透露,期货行业盼望已久的期货法,即将进入一读。方星海强调,期货法是期货市场的基本大法,将从法律层面对我国期货市场的改革开放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期货市场基础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对场外市场的监管;对市场准入、投资者保护和对外开放等做出明确规定,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以及跨境监管提供法制保障。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乾解释说,进入一读标志着期货法草案基本成型,进入了全国人大立法“三审”程序中的第一阶段即初步审议阶段,距离正式推出还需要经过专门委员会的深入审议、再修改和再审议、表决通过等程序。
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学会表示,此前期货法草案数易其稿,始终未形成共识。今年草案如能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将标志着期货法立法工作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预计,期货法有望在“十四五”期间正式推出,“如果顺利,或在本届人大任期内(2023年3月前)推出”。
加快期货法制定始终是近年来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树奎今年提交提案,建议加快出台期货法。他提出,重新定位期货经营机构在国家金融安全战略中的位置,高度重视国内外期货及金融衍生品安全问题;明确我国期货市场与机构发展的战略目标,加速国内外期货行业布局和改进期货监管导向。
法律边界或是立法难点
早在2014年,时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期货法起草组组长尹中卿就曾坦言:“期货法的调整范围,是期货法草案起草的难点。”
诚然,期货市场涉及的现货领域比较广,基本涵盖了农业、金属、能源、化工和金融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厘清这些领域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的关系,争议较大。在我国分部门立法的背景下,如何确定期货法边界、厘清期货法调整范围,不仅是立法机关面临的首要问题,也需要多个部委之间充分沟通协调。
事实上,期货市场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我国经济利益的保障、经济风险的防范、期货市场的建设都需要期货法支持,也应该由法治之手去指引和实现。
唯有法治“根深”,市场方能“叶茂”。随着近年来期货市场的跨越式发展,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各领域的广度和深度,与此前已不可同日而语。有行业人士表示,希望立法机关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达成共识,让即将出台的期货法引领我国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期货服务。
新湖期货董事长马文胜表示,希望期货法能够具备适应性、前瞻性和引导性的特点,建议立法机关能够基于当前期货市场“多品种、多工具、多业务”的新形势推进立法工作。
方正中期期货总裁许丹良说,结合国际经验,总结我国期货市场监管理念和发展经验,从30年的锤炼历程中升华,进而打造期货法,指导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和期货行业转型,是现实的需要,也是社会的呼声,更是增强我国期货价格影响力、融入全球定价体系的战略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