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大商所正式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期权合约》及《关于玉米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场人士表示,大商所完善的期权规则制度体系以及和合理的合约参数设计将为玉米期权上市后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防范风险,确保玉米期权市场的健康稳健发展。
沿用美式期权行权方式
2018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大商所公开就玉米期权合约向市场征求意见。玉米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可,认为合约条款设计合理,贴近市场实际,便于市场理解和操作。因此,此次正式公布的玉米期权合约与征求意见的方案完全相同。
国泰君安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魏峰表示,玉米期权沿用美式期权的行权方式,灵活便利,方便现货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合约月份与标的期货一致,投资者针对每个期货合约都能选择对应的期权合约构建组合策略;行权价格覆盖1.5倍涨跌停板十分合理,能很好地满足不同风险管理需求。整体看,玉米期权合约设计既充分参考了豆粕期权的成功经验,又根据玉米品种特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设计,既能保障市场的平稳运行,又能促进功能的有效发挥。
同日,大商所还发布了玉米期权上市初期的相关参数设置,包括上市交易时间、交易合约月份、挂盘基准价、交易指令、持仓限额管理、相关费用以及期权交易权限开通等内容,方便市场提前做好各项业务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