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孙翔峰)11月26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发布通知,将原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各提高3个百分点至8%和10%。其中交易保证金比例的调整是从11月28日收盘结算时起执行,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是从11月29日起执行。
上期能源有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整原油期货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主要是因为近期境内外原油期货价格波动加大。对于目前已上市合约,SC1812合约自11月27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将由10%调整为20%,11月28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10%,按照从高原则,该合约不受此次调整的影响。
SC1901合约自11月28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将由7%调整为10%,11月29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8%,自最后交易日前三个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将由10%提高至20%,自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0%。SC1902合约自11月28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将由5.5%调整为10%,11月29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8%。
据了解,此次调整不仅适用上期能源已上市的原油期货合约,还将适用后续上市的原油期货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