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原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向今年两会提交的一份提案称,目前在全国人大财经委的直接推动和证监会的积极配合下,已经形成期货法草案第二稿。建议在此基础上,适应市场新变化,及时推动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完善工作,及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早日发布实施。
桂敏杰认为,期货市场是规则导向的市场,其市场法规制度设计直接关系到市场运行质量的提升和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由于《条例》主要是行政规范,对于关系期货市场长远发展的期货交易基础民事法律关系及其相关法律责任以及场外衍生品市场、期货投资者保护、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等重要问题都缺乏规定。因此,加快推动《期货法》立法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加快推动制定《期货法》是推动期货市场功能深化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风险管理要求,不仅需要商品期货,还需要金融期货;不仅需要标准化的场内衍生品工具,还需要个性化的场外衍生品工具。现行《条例》重在调整商品期货交易,对于金融期货、场外衍生品交易较少或基本没有涉及。制定《期货法》,可以对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市场进行全面规范,对场外衍生品交易进行适度监管;使期货能在国民经济更多领域发挥作用。
二是加快推动制定《期货法》是更好地保障期货市场的安全的需要。期货交易是一种特殊的民商事交易,有其独特的风险控制方式,如中央对手方制度,强制平仓制度等。但在司法实践中,期货交易所“中央对手方”法律地位、期货公司平仓权都受到过司法机关、投资者的质疑。制定《期货法》,将这些已为期货市场实践证明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提高其法律效力,可以更好地保障期货市场的安全。
三是加快推动制定《期货法》是保障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期货交易是一种高风险的交易,我国期货市场散户居多,需要给予更高程度的保护。制定《期货法》,可以均衡配置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合理设定不同主体的民事、行政法律责任,切实保障期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快推动制定《期货法》是加快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目前,我国期货市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市场,要真正成为国际重要商品的定价中心,必须加快对外开放。对外开放必须有相应的开放政策、完善的跨境监管执法安排。制定《期货法》可以给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及跨境监管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