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一道防火墙,或可把风险扼杀在摇篮里
对于不规范运行的大宗商品电子盘,其风险并非难以洞见。
浙江一家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告诉记者,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交易模式、风险控制、结算方式等方面,均效仿了期货的相关机制,但却缺乏类似《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具有法律效应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准入门槛甚至低于传统市场,风险承担与其经营规模明显不匹配。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缺乏统一的监管主体,政出多门,多是取得当地政府支持后,由当地某家公司建立,其被当地政府看重的多是税收收入。目前国内数百家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多是经省市一级政府批准建立的,甚至部分交易市场仅获得县级政府的授权,从审批、建立、运行方面并无专门的监管机构。多数情况下交易所本身具有较大的特权,随意性较大,风险管理机制缺失。”该首席风险官说。
他还认为,大宗商品电子盘尽管在某些方面效仿了期货的模式,但与期货有着本质区别。“期货市场尽管也存在投资风险,但期货市场存在的目的是服务实体经济,帮助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过期货交易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投资者从期货价格波动中获得风险利润。但仅从交易目的来看,大宗商品电子盘招徕投资者惯用的方式则是高杠杆、以小博大、投资回报率高等噱头。”
该首席风险官同时表示,对大宗商品电子盘的清理整顿不是最终目的,探索建立各类交易场所的长效监管机制,并推动行业新型交易模式的建立,才是重中之重。
记者了解发现,一些地方的金融监管机构渐次在统一登记结算方面开启了探索之路,意在防范和控制大宗商品电子盘自身潜在的风险,提高交易与结算效率,进一步增强市场公信力,使其更加规范运作,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大宗商品电子盘交易建立一道防火墙,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结算)的成立,即是如此。
江苏结算官网显示,江苏结算由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发起,设立于2014年1月,江苏当地领头企业参与设立。江苏结算的机构设立、系统建设等工作被列为江苏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的重点推进项目。
江苏结算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国内首家省级登记结算公司,江苏结算的成立标志着江苏省将建成集中、统一的交易场所登记结算系统和机制,有利于打破现有的分散登记结算体系,防控市场风险和提高市场效率,提升江苏交易场所的整体公信力和江苏各类交易场所健康规范发展。
与此同时,江苏结算对交易市场三部分的业务环节都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管,包括交易市场所有投资者的开户情况、投资者教育情况都必须经过登记结算公司;交易市场的资金、交易情况都处在江苏结算的全程监控下;此外,江苏结算还会把交易市场所有的交易数据、资料都检查一遍,一旦出现投资者投诉,能够第一时间掌握情况。“江苏结算可以对交易运作进行直接监控,并不依赖交易市场主动提交数据给监管部门审查。”上述负责人说。
记者查阅江苏结算官方网站发现,目前正式接入的大宗商品电子盘市场,已有江苏大圆银泰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市场(下称大圆银泰)、镇江贵金属合约交易中心、江阴周庄金属合约交易中心、南京石化商品合约交易中心、金陵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等十几家。
2014年9月11日,大圆银泰正式接入江苏结算,其新型交易模式直接纳入政府监管层的直接监控范围内,转型发展前景受到业界关注。大圆银泰总裁袁顾明表示,通过接入江苏结算,大圆银泰将实现交易体系中登记、交易、结算三项业务的分离,交易所将只专注于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会员单位将专注于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工作,而所有的登记开户、交易监控、资金结算都将通过江苏结算完成。
袁顾明告诉记者,大圆银泰接入江苏结算,这种新的交易模式其意义在于,政府监管层不仅能够直接监控到所有的交易数据、资金动向,而且能够全面掌握投资者的情况,进而从根本上杜绝违规行为的出现,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
而在2015年8月27日江苏省金融办召开的全省交易场所监管工作会议上,江苏结算的职责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江苏省金融办主任査斌仪在会上表示,《江苏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苏金融办发[2015]36号)第二十六条要求“交易场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投资者统一登记、保证金统一存管、交易统一结算”,对江苏结算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提升全省各地交易场所监管水平,促进全省交易场所规范运行,维护江苏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这次会议上,江苏结算董事长徐彦武也表示,江苏结算将积极落实省金融办推动大宗商品及权益类交易场所整体健康发展的政策意图,全力围绕要素市场做文章,不断创新服务品种、延伸服务范围,通过加大登记结算系统平台建设,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各类交易场所服务,为实体经济服务,推动江苏大宗商品和权益类交易场所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