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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就豆粕期权合约及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分享到微信2016-12-19 09:59 | 分享到: 作者:张利静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为规范期权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听取市场意见,进一步完善豆粕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保障市场稳定运行和功能发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于16日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对豆粕期权合约及相关细则的意见。

  根据此次公布的豆粕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豆粕期货期权合约类型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交易单位为1手(10吨)豆粕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0.5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与豆粕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合约月份为1、3、5、7、8、9、11、12月;行权价格覆盖豆粕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价格≤2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25元/吨;2000元/吨<行权价格≤5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50元/吨;行权价格>5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100元/吨。行权方式为美式期权,即买方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15:30之前提出行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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