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晚间,郑州商品交易所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红枣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全市场公开征求对于红枣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在红枣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的设计过程中,郑商所多次开展红枣期货质量摸底检验等工作,并广泛征求市场多方意见建议,旨在使红枣期货合约设计贴近现货市场实际,更好满足市场各参与主体需求,助力期货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功能发挥。
根据公告,在合约设计方面,红枣期货交易单位为5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5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与最低交易保证金为±5%与7%的组合;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在风险控制方面,红枣期货合约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限仓为100手,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限仓为20手,交割月份限仓为6手。
在交割方面,红枣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1月份、3月份、5月份、7月份、9月份、12月份。红枣期货实行仓库交割,仓单非通用,生产日期在11月1日之前的红枣不得在当年11月1日(含该日)之后注册仓单。
有市场相关人士表示,制定科学合理的红枣期货相关规则制度可为行业树立标杆,规范红枣企业生产经营,提升红枣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仓储规范程度及精深加工水平,推动整个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进程。同时,通过确定标准化的红枣品级,设定合理的品级升贴水,可以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促进红枣优质优价,引导枣农等生产主体按市场需求调整红枣种植结构,改善供求矛盾,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尽快上市红枣期货,不仅有利于引导现货市场向标准化、规范化和规模化转变,还有利于引导红枣种植结构调整,促使整个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