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也就是2018年12月2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布了三件事。我们不妨来一一梳理。
第一件事:中金所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等业务规则。修订后的业务规则将于今天(2019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进一步优化交易机制,完善金融期货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审核管理的重要举措,便利了市场参与者更好地运用金融期货进行风险管理,有助于促进金融期货市场功能的进一步发挥。
第二件事:中金所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8年12月28日起正式实施。
与之相对应的是,中金所发布通知,决定招募2年期、5年期和10年期国债期货做市商。
做市商制度的推出是场内衍生品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和运行效率的重要举措。我们看到,《办法》对做市商资格条件、做市交易、权利义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这为在相关金融期货品种引入做市商夯实了制度基础。
在笔者看来,做市商制度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市场流动性,有助于防范价格瞬间大幅波动,促进相关品种合理定价,有助于金融期货市场的功能发挥和健康稳定发展。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债期货期转现交易将于2019年1月17日正式开展。第三件事,就与此有关。
中金所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等相关规则,并新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期转现交易细则》。上述规则同样于今日起正式实施。同时,中金所开始接受国债期货期转现交易的会员备案和机构备案。
中金所介绍,期转现交易作为集中交易方式的补充,期、现货同时成交,锁定基差,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精细化的风险管理需求。同时,国债期货期转现交易丰富了交易机制,降低交易策略执行成本,满足投资者协商议价、灵活交易等多样化需求,将助力国债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上述三件事情,在笔者看来,是监管层促进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金融期货在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和透明度、推动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转型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在服务机构投资者方面,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由此,笔者判断,今年在促进金融期货发展方面,监管层或将推出更多的举措。金融期货更多亮点也有望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