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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国资改革方案落地 操作路径明晰

分享到微信2014-08-06 08:40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证券时报网

  新一轮国资改革的大幕徐徐拉开。7月15日,首批6家央企试点单位出炉。与此同时,各地国资改革方案也陆续浮出水面。有消息称,浙江、广东国资改革方案将于近期公布。

  截至8月5日,已经有上海、贵州、湖南、天津、重庆、四川、湖北、江西、山东、江西等14个省市出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方案,改革方案主要涉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实施国企分类管理等多个方面。

  各地改革均具可操作性

  “混合所有制”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大部分已公布方案的省市都给出了时间表和具体指标。

  如江西是5年内混合所有经济要占国资的70%;重庆规定3-5年三分之二国企将发展成混合所有制;而江苏方案规定,国有控股企业可适当降低国有股权比例,对国资股权和债权权益合并低于50%的企业,可以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管理,但无具体时间表。

  尽管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尚未敲定,但不少地方的国资改革设计方案已经明确。以国资改革的标杆地区上海为例,沪版国资改革20条设计了总体框架路线。同时,在7月初最新发布的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若干意见中,对于混合的具体市场路径、不同类型国企不同程度的混合、国资流动平台的发挥效用,都做出了更详细的阐述。

  在有些方面,上海国资则“更进一步”。例如,在“管资本”方面,此次试点的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原本该类投资公司更多只是充当产业投资角色,“改组”工作任重道远,而上海确立了两大流动平台,定位于“资本进退”,且拥有较丰富的经验积累,起点上已经“领先一步”。

  各地国资改革内容也更加具体,南京颁发了促进民营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1+5”政策文件,包括南京新百、南京商厦、国展中心这样的商贸巨头,都要完成国有股退出和混合所有制改造。

  到明年年底,南京完成50家左右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造;今明两年,市属集团完成130家左右国有全资和控股企业退出任务和120项左右参股投资退出任务,并对不具备战略引导作用的市、区国有参股投资进行清理,通过股权转让、投资项目清算等方式加快退出。

  重点提升资产证券化率

  证券时报记者记者梳理发现,提高国企资产证券化率已成为各地国资改革的主要目标。

  在资产证券化率目标上,各地纷纷列出了企业集团上市计划:即能整体上市的都整体上市,不能上市的则考虑部分上市或引进外部投资者。也有9个省级提出明确比例目标,四川、山西、贵州、上海、江苏没做具体要求。

  湖北省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20年,力争将全省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50%。资料显示,湖北国有资本证券化率目前仅13%,增长空间巨大。湖南省的目标是到2020年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80%。

  重庆的国企上市计划则是在三至五年左右,推进20家重点国企整体上市。黄奇帆表示,目前重庆逾40个企业集团中,至少有24个可以整体上市。

  天津国资改革方案内容为,到2017年底,集团调整到35家左右,形成10家以上品牌优、效益好、行业领先的大企业集团;而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40%。

  有研究数据显示,地方国资争先恐后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如按保守实现估算,至2015年末,全国地方国有资产证券化规模将比目前增长5.3万亿元,这个增加量相当于截至2013年底A股总市值的22.3%。

  收益上缴比例方面,在去年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要求国有资本收益到2020年上缴比例要达到30%,而各省市方案基本遵循了这一要求,有的还要提前实现,如江西要求在2018年前,天津要求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但目前来看,只有天津和上海规定了上缴收益充实社保的比例。

  产权改革是各地改革方案里的重点。但相对来说,上海似乎对产权改革不甚感兴趣,核心放在上市和引入战略投资者这一面,在国资流动上更青睐其成熟的产权交易市场。

  天津和贵州方案涉及产权改革内容大致相同,也颇为丰富,主要涉及民间投资进入方式、改制上市和股权运作等多方面内容,都分别提到要以股权合作和投资基金方式参与国企改制重组。

  天津亮点在于交叉持股,但仍要求保持国有合力控股比例。贵州亮点在于持股比不设限制,可以用多种形式出资,同时可收购破产国企处置资产,这几点在市场人士看来颇为大胆。

  江苏国资国企改革则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且职工持股可不搞平均分配,应该按照自愿持股原则。

  此外,在企业功能界定上,在目前已公布改革方案的各省市中,大部分均对企业功能进行了划分,有11个省级方案按照公共服务类、功能类、竞争类三个标准划分;四川方案仅划分为竞争性和功能性两种类型;而山西、湖北未对国企性质做出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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