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出台深化国企改革发展意见
江苏国资委网站14日消息,南通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南通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国资国企成为南通陆海统筹发展的重要力量。《意见》明确了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到2020年,构建完成具有南通特色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南通市出台《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南通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国资国企成为南通陆海统筹发展的重要力量,南通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到2020年,构建完成具有南通特色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企业国有资本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以及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等重要行业、关键领域的集中度达到90%以上;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分开,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经营性国资监管全覆盖体系;国有企业在与各类社会资本融合发展中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绝大部分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企业国有资产规模以2013年2300亿元为基数实现翻番,国有经济质量效益和带动力明显提升。
《意见》共分七个部分、十八条。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建立统筹协调分类监管的国资监管体系、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创新政府项目投融资管理机制、形成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合力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意见》的出台对南通市已经实施的国资国企改革措施进行总结完善,对省9号文件中通用性改革措施加以贯彻落实;对南通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如法人治理结构问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平衡机制、平台公司资源整合等)提出了深化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