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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出台26条政策

分享到微信2014-08-18 19:18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桂园来源:中国广播网

  央广网济南7月11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拉开帷幕。

  26条意见直指山东省管国企体制机制不活、结构布局不合理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两大层面推进改革,在国有资本运营、产权多元化、国有资产管理、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根据意见,山东将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形成“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出资企业”的管理架构。

  新一轮改革还将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明确:除重要矿产资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中的少数骨干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外,其他企业的国有股权有进有退。同时,建立非国有资本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定期发布制度,鼓励和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营。

  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山东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点。改革还将触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将实行统一监管,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探索实行分类管理和考核等,这对国企监管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

  26条中两个提高颇有新意,指出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15年提高到10%,2020年提高到30%,重点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并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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