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RCEP享惠红利持续释放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自今年1月1日生效以来已有半年多时间,红利持续释放。海关总署7月1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出口企业申领RCEP原产地证书和开具原产地声明26.6万份、货值约979亿元,可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7.1亿元,主要商品为服装及衣着附件、塑料及其制品、皮革制品等。RCEP项下享惠进口货值238.6亿元,减让关税5.2亿元,主要商品为钢铁、塑料及其制品、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等。
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今年1月1日起,RCEP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10国正式生效,2月1日起对韩国正式生效,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正式生效,5月1日起对缅甸正式生效。
业内人士称,RCEP让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享受到红利,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海关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对RCEP贸易伙伴进出口同比增长5.6%。
RCEP给我国消费者带来更丰富的消费体验。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此前介绍,外国高质量商品在RCEP生效的激励下更多进入中国消费市场,消费者有更多选择。同时,零关税将降低进口商品成本,大众可以用更心仪的价格购买到国外产品。RCEP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也帮助消费者更快捷地收到进口商品。
政策推动RCEP实施
在RCEP顺利实施、取得一定成果的背后,是政策的多方面支持。
为推动RCEP实施,海关总署出台“经核准出口商”制度;优化出口原产地证书网上申领、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功能;充分利用RCEP原产地联络机制,协调24批次46.9亿元的出口货物顺利享惠;协调促成7个成员国接受我出口企业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出口企业超过85%的RCEP原产地证书享受此便利;对于进口企业因外方原因尚未取得原产地证明的货物实行担保放行,企业事后补交证明享惠进口约73亿元。
海关以“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理念为引领,持续深化与RCEP成员国在海关检验检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务实推进RCEP成员国优质农产品对华出口,与缅甸、柬埔寨签署农产品输华议定书;对RCEP成员国新出台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动态监测和分析梳理,交涉应对19项不合理措施;对RCEP涉海关章节规则进行解读,发布案文规则解读及出口玩具、建筑卫生陶瓷措施指南等,主动引导企业用足用好RCEP各项规则和制度红利,为协定实施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氛围。
海关将指导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积极申请经核准出口商资格;继续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通过RCEP原产地实施联络点解决影响我国企业享惠及时性的各类问题;继续加强企业培训和政策辅导,帮助更多企业掌握RCEP关税减让安排和原产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