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分类处置这一做法,得到了不少代表委员的认可。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在其提案中指出,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能“一刀切”。比如,互联网金融中的第三方支付行业,由于及时监管,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生重大金融风险案件。
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认为,“金融业本身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但我们的监管必须分类。比如以电子商务为背景和载体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其受众和跨界广,风险隐蔽性、突发性强,传染性大。这类业务在规模小、客户少的情况下,采取适度宽松的监管,为其留有创新空间是对的;当其业务规模很大、涉及到数亿人切身利益的时候,则必须从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全国人大代表、央行长春中心支行行长张文汇建议,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传统监管以机构监管为主,面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小而散的特点,监管重点应该从机构监管逐步转向功能监管,第三方支付业务着力交易过程,P2P监管要强化信息披露,并根据办理的业务性质,分为实体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和证券投资服务平台两大类,分别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和参照私募基金的规则管理,使机构与客户之间实现信息的充分对称,防止风险。同时,应建立市场预警和退出机制。互联网金融需做好提前预警,避免机构破产清算时对市场和社会产生倒逼。各监管部门应定期对所监管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总体性评估,据此及时调整监管方向和监管强度。监管部门也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业务研究,在依法监管基础上建立退出机制,避免出现更大风险。
行业洗牌料加剧
在不少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看来,2017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即将迎来监管“严”年,整个行业的发展脚步也将慢下来,并在重塑之后“涅槃重生”。
凡普金科旗下爱钱进CEO杨帆指出,互联网金融现在体量并不算大,但能够为实体经济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从这个角度讲,行业洗牌之后,互联网金融业态一定会有“大块头”出来,当然这种大体量的平台不会只有一家。当然,伴随着洗牌,会产生马太效应,这里包括品牌、资源、流量的“马太效应”。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将是几个“巨头”做“大生意”,会有一些中小型平台在各自细分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但活下来的,应该不超过几十家。可以说,从最初的几千家到最后的几十家,实现了百里挑一。”
万惠集团、PPmoney理财董事长陈宝国认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中国经济“脱虚向实”。未来监管政策可引导互金企业布局更多细分领域,如三农金融、消费金融、小微金融等,覆盖传统金融难以服务的人群,使金融服务触达更多用户。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普惠金融需求多样性的特点,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加大普惠金融产品创新,量身打造个性化金融服务,细分贷款品种,提供助学、创业、养老、医疗、消费、建房、旅游等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凭借互联网金融的先天优势,整个行业将向数字普惠金融方向发展,通过运用数字化技术与手段,将普惠金融服务标准化、批量化,降低运营成本。为实现这些目标,政府可逐步完善普惠金融的“顶层设计”,对积极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的企业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建立政府主导的小微信贷担保体系,改善普惠金融风险补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