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通过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7个决议草案。
张德江:现在进行第九项议程,表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各代表团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提出了关于确认的决定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草案表决稿已经印发,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定草案。
工作人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确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关于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张德江: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赞成2745票,反对44票,弃权57票。宣读完毕。
张德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