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驷: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 有效防治更为迫切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星期四)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农民日报记者 :我想问袁主任一个问题,“镉大米”事件之后,社会上对土壤污染问题十分关注,本届人大常委会也把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常委会规划,请袁主任介绍一下相关立法的有关情况。谢谢!
袁驷: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媒体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关注。确实就像这位媒体朋友所关注的那样,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继大气污染、水污染之后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急需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
首先,我说一下为什么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刚才我说了土壤污染是非常重大的环境问题,我们国家说“向污染宣战”,战场在哪儿?我个人认为有三个主要的主战场,即水、大气和土壤。大家可能也知道,环保部最近对外宣布撤销了两个司,专门设立了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司。另外,环保部已经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即将出台实施“土十条”,所有这些都是围绕治污的三大战场、三大战役来排兵布阵的。
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来看,我国的土壤环境总体上形势严峻、不容乐观,部分地方污染严重。土壤污染的防治事关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直接或间接地会影响到我们的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关系到能否可持续发展。我国土污染防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没有专门的单行法律,使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缺乏有效监管的法律依据,亟待立法解决。多年来,全国人代会期间都有代表提出立法议案或者建议。对此,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经中央批准,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立法规划一类项目,由环资委负责牵头起草和提请审议。
土壤污染与大气、水污染相比,其成因更为复杂,大气的沉降、水污染、工业污染、建筑污染、交通运输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矿山开采污染、垃圾污染等,可以说任何污染都可能最终影响到土壤,所以土壤污染的治理难度也更大,对其有效防治也更为迫切。但作为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再难也要做,因为这是人民的需要、民生的需要。
现在我们有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这是两个专门的单行法律,在这三个主战场上就缺土壤污染防治法,要向土壤污染全面宣战,土壤污染防治法不可或缺。昨天我特意上百度查了一下土壤污染的词条,这个词条是这么说,可以说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上的法律是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甚至可以说这方面的立法基本上是一片空白。所以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就是要填补这片空白,这是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必要性。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制定这部法律的背景。本届环资委在陈昌智、沈跃跃副委员长的指导和直接参与下,始终把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环境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在成立之初就把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保障核安全和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等问题确定为中心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以及修改一些其他的法律,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将这些建议纳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计划,以及监督计划之中。实际上环资委从2013年本届环资委成立之初,就已经着手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工作了。
简要地介绍一下这部法律要解决哪些问题。第一,要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第二,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的要求,促进科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调查、监测标准体系。第三,明确经济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第四,重点针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保障农民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第五,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明确公众参与途径和内容等。这是目前大致的情况,在法律制定过程当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
法律的进展情况,就不详细地一一介绍了。给大家报几个数据,做了哪些工作。到目前为止,环资委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已经开展调研15次,召开研讨会、座谈会25次,听取专题讲座8次,修改草案10稿,完成各种发言、简报、会议纪要、论证材料70余篇、7万余字。在整个过程当中,陈昌智、沈跃跃副委员长都亲自带队赴多省区调研,多个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目前我们委托环保部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建议稿,初步拟订在今年年内环资委内部进行两次初审,2017年提交给常委会,纳入到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完成提请和审议的任务。我先简单回答到这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