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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为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提供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

分享到微信2016-03-04 11:55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新华网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3月4日(星期五)上午11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德国世界报记者:现在中国以及外国的非政府组织都对中国全国人大审议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非常关注,也有很多争议。大家都关注这部新法将给予公安部门更多监管权力。我想问的问题是现在这部法律审议的情况,将在最近决定还是在不远的将来对这部法律进行更进一步的审议和通过?

  傅莹:谢谢。关于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人大常委会去年进行了两次审议,这部法律草案的全文在网上都公布了,在广泛地征求意见,不光是征求国内方方面面的意见,因为这部法律将来的实施确实是要涉及到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国的权益,所以也注意听取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外国机构的意见。我们也组织了德国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一次专门的座谈会,好像是外交部的副部长与德国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座谈,交换了意见。我自己到美国访问时,听到美国有不少关于这部法律的关心和关注,我做了很多解释,同时也带回来很多建议和意见。应该说,这部法律听取各方意见的工作做得比较充分。现在还没有准确的定哪次常委会提交审议,主要还是要梳理各方的建议、意见,把这部法律修改完善好。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是一个很活跃的群体,数据显示,现在中国已经有7000多家,主要是在环境、科技、教育、文化等很多领域,给我们带来有益的经验,也带来了资金。我自己的家乡内蒙古有些地方沙漠化很严重,就有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那里帮助治沙,而且效果也是很好的,也因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中外交流的方式,所以我们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

  现在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规范这个领域的活动,我们需要在法律当中明确哪些行为是违法的、禁止的,主要就是要提供一个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而不是阻止或限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有益合法的活动。

  你问到公安部,目前的草案中是由公安部负责这项工作的,在中国这也是中国的国情,外国人到中国来,包括记者入境、居住要办手续,都是公安部门来办的,所以由公安部门负责这项工作比较顺理成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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