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枫律师代理的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审理的重大股权转让纠纷案获得胜诉结果,北仲支持了国枫代理的仲裁申请人的绝大部分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回购款、违约金等款项共计人民币七亿余元。本案由本所谢刚律师团队承办。
仲裁申请人本所客户某企业与被申请人某公司等主体签署系列协议,约定申请人购买被申请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双方对目标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上市及未来业绩进行对赌。此后,目标公司未能实现上市目标,经营不善,触发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和利润补偿条款,但被申请人始终拒付相应款项,产生本案纠纷。
2018年,国枫代表申请人向北仲提起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方就付款条件、金额计算及违约金等问题提出了诸多抗辩理由。本所律师通过充分的法律论证及证据的组织提交对对方的抗辩进行了逐一反驳。经过审理,仲裁庭最终支持了申请人的绝大部分仲裁请求。
代理本案过程中,本所律师凭借丰富的诉讼仲裁经验,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财产保全工作,并在立案后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胜诉裁决,在速度和效率上实现了客户的诉求,同时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在实体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权益,实现了客户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