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问询回复进展情况答记者问
上交所发布微信公众号5月14日发布“上交所就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问询回复进展情况答记者问”。全文如下:
问题1. 科创板企业申请正式受理之后,发行上市审核工作稳步快速推进中。近日,一批企业陆续披露了首轮发行上市审核问询回复,市场对所问询的问题数量和细致程度比较关注,请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目前,前期申请企业大多接受了首轮问询,现已发出首轮问询86家。我们注意到,首轮问询函披露后,市场比较关注问询的问题多少和细致程度。据统计,首轮问询的问题平均40多个,问询内容比较全面、深入、具体,问询回复的篇幅也比较长。究其原因,除了与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质量不尽人意、发行上市首轮问询需要实施“全面体检”高度有关,也与试点注册制下强化交易所审核工作透明度、强化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等监管安排直接有关。
具体而言,交易所问询的问题数量和细致程度,与强化交易所审核问询工作透明度直接相关。一问中所问询的问题,不少属于要求发行人“说明”事项,涉及发行人的历史沿革、股份转让、股权变化等方面。原有审核实践中,这些专项说明仅提供审核机构供审核使用。试点注册制下,交易所的发行上市审核进一步公开透明,其中包括进一步公开审核过程和审核内容。发行人按照要求提交的“说明”事项,正是审核过程和审核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通过审核问询的方式公开,事实上是将交易所审核工作更加透明地告知市场,接受市场的监督,投资者由此也能与交易所同步掌握发行人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问询回复的内容篇幅比较长,除了其中包含上述说明事项的原因外,还与压实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直接有关。审核问询中需要发行人说明的事项、需要补充到招股说明书中的事项,都要求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同步进行核查,并在问题回答中说明核查的过程、内容和结论。在问询回复函这份相对独立的文件中,公开中介机构核查要求和落实情况,是在审核环节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具体措施,中介机构的履责情况和把关责任由此呈现在市场和社会面前,有助于市场各方事中监督其勤勉尽责,有助于监管机构事后调查问责。
根据制度安排,问询回复中,除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披露的事项,上述公开发行人的说明事项、中介机构的核查情况,大多不用纳入招股说明书。目的在于保障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应有的简明性和可读性。据初步统计,在首轮问询中,“说明”事项问题约占10%,“核查”事项问题约占50%,“披露”事项问题约占40%。应当注意的是,不纳入招股说明书,并不影响问询回复中所公开的发行人说明事项、中介机构核查情况的法律约束力。根据交易所审核规则,这些内容一旦公开,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就开始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2.发行人首轮问询回复的整体情况怎么样,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答:近期,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进入首轮问询集中回复阶段。截至5月14日,已有71余家企业披露了首轮问询回复。总的来看,大部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中提出的问题比较重视,能够认真准备,作出有针对性的回应。中介机构对需要核查的事项,能够详细说明核查过程、核查方式,发表核查结论,并提交专项意见。但另一方面,在问询回复过程中,也存在值得一些关注的问题,主要有如下五方面。
一是有的回复避重就轻、答非所问,没有针对性回应所提问题的关键点,有的甚至遗漏问题。二是有的回复刻意避短、夸大其词,回复内容的依据和理由不充分,客观性和准确性存在疑问。三是有的回复篇幅冗长、拖泥带水,一些关键内容淹没其中,不够突出醒目。四是修改后的招股说明书,大多只做加法不做减法,该删除的没删除,该精简的没精简,甚至将问询中仅需发行人说明和中介机构核查事项回复的内容,不加区分地放到招股说明书中。五是有的回复不合要求,没有将补充到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凸显出来,少数保荐人擅自修改已经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的重要财务数据,个别保荐人甚至违反执业准则,修改本所问询的问题。
对上述问题,希望发行申请人和中介机构高度重视,切实避免,与交易所审核机构一起,推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注册制审核落地生根。交易所也将在后续的审核环节持续关注这些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对少数擅自修改问询问题等不当行为,本所已经通过当面约谈、二次问询等方式,要求说明和纠正,随后将在进一步核实情况基础上,严格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问题3.首轮问询回复后,第二轮问询及其回复已经展开,请介绍一下第二轮问询有什么特点。
答:第一轮问询的回复正在集中披露,将进入高峰期。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将继续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始终把审核质量摆在第一位,按照相关规则及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二轮问询。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也在动态追踪和关注审核中第一轮问询及回复情况,指导交易所科创板审核中心做好审核工作。目前,共计发出第二轮问询29家,其中1家已回复,第二轮问询问题及回复已在本所官方网站公开披露。
公开化的问询式审核,是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的重要机制,目的是为了“问出一家真公司”,同时让市场主体在信息充分披露基础上,对公司的质量和价值进行投资判断。其中的一问、二问甚至多轮问询,在审核程序和机制中相互衔接、层层递进,是后续审核机构和上市委员会进行审核判断的重要基础。多轮问询的过程,是在全面问询的基础上,不断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的过程,不断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的过程,也是震慑欺诈发行、便利投资者在信息充分的基础上作出投资决策的监管过程。
根据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首轮审核问询后,如发现新的需要问询事项,或者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回复未能有针对性地回答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出的审核问询,或者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仍未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要求的,本所可在收到发行人首轮问询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继续提出第二轮审核问询。从目前情况看,一问之后,申请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将普遍接受第二轮问询。
在首轮问询和回复的基础上,第二轮问询将更加突出重大性、更加聚焦关键问题、更加注重揭示风险。第二轮问询的提问方法与首轮问询也有所区别,更加精简扼要,更具整合性,已披露的第二轮问询,问题数量14个,较首轮问询显著减少。从内容上看,二轮问询的问题主要针对首轮问询回复就发行人科创属性和技术先进性、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中法律合规性及财务真实性、科创企业成长发展中特有的风险等重大事项,是否说明白了、讲清楚了,相关信息披露是否达到应有的充分、一致、可理解要求。如果仍然不到位,将刨根问底地追问下去,要求发行人进一步说明或者充分披露,要求中介机构进一步核实。
按照《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审核问询可多轮次进行。第二轮问询回复后,本所认为仍需继续问询的,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多轮问询;不需要继续问询的,将按照规则和程序进入召开审核会议形成初步审核意见、上市委审议、证监会注册等后续环节。此外,其他受理企业的首轮问询,也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正常有序推进中。
微芯生物回复二次问询 “14问”刨根究底
记者 祁豆豆
5月14日晚间,上交所披露微芯生物二次问询函及回复。微芯生物成为109家科创板受理企业中首家回复二次问询的企业。
上交所问询函的首个问题指向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其他问题包括实际控制人认定与控制权稳定、专有技术独占使用权出资、核心技术平台、市场推广费及生产资质等。
微芯生物是一家知名的创新药研发企业,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募集资金8.04亿元,投向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等6个项目。首次问询函中,微芯生物一共收到了41个问题。
走进科创公司
“80后骑士团”的科创梦 泰坦科技“从实验室来,到实验室去”
记者 祁豆豆 编辑 吴正懿
在古希腊神话中,泰坦是统治世界的神族;在网络游戏中,泰坦是具有无穷奥术的巨大生物;在中国上海,泰坦是一群“80后”大学生创业梦想集聚的地方。
从20万元、1名员工、年销售3000元,到如今估值近10亿元、超过500名员工,年销售额接近10亿元,泰坦科技走过12载春秋,印刻下了一串串数字。
12年风雨同舟,谢应波、张庆、张华、许峰源、王靖宇、张维燕6名同窗好友,以科学服务之名,致力于成为国内科学服务行业的首席供应商。
谢应波率领泰坦“骑士”再次整装出发,将目光瞄准了科创板。忠贞的骑士从来不会畏惧,因为他们有底气。
“创新多数是从实验室走出来的,泰坦则是从实验室走出来的创新。”泰坦科技联合创始人、总经理张庆表示。
大学宿舍里聚出来的创业
互联网浪潮下,“80后”在创业舞台上大展拳脚,其中的佼佼者已在商界江湖打出一片天地。
不过,“80后”创业的主赛道是互联网和金融,专注于硬科技创新的“80后”创业者并不多见。
在上海桂林公园界内的泰坦创新研究院,就有一批“80后”大学生创业者扎根其中,锚定科学服务挥洒青春。
“最初选择创业方向时,主要希望能够与国家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方向相契合,同时与我们自身研究技术方向相结合。”
张庆告诉记者,2006年,他和谢应波分别在读研究生、博士,同时发现一个问题:
“当时中国科研供应保障以及基础设施条件相当薄弱,在国内能买到的试剂不超过7000种,很多产品即使买得到,也可能存在结构、纯度和品质等方面的瑕疵。同时,实验室的实验台与通风系统等也难以较好地满足实验保障、安全性等。而且,很多实验信息都是手工化的书面记录,又较分散,这给项目后续开展的延惯性与深入性平添了障碍。”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
当谢应波和张庆困顿于国内的科学服务环境时,另一“小伙伴”张华,介绍了其在跨国药企诺华公司所看到的高质量实验室——由另一跨国企业赛默飞派驻专业团队所规划建设的,包括实验室试剂、耗材及管理系统等。
这让谢应波和张庆感到非常震撼:“竟然有这样的公司,能够将科研工作支撑得这么好!”
创业的念头由此萌生。
“我们能否做一个公司,改善中国的科研工作支撑条件,主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物资保障、条件改善;二是信息管理、优化和保障。从一开始,我们就决心要做中国自己的赛默飞。”
回溯创业初心,谢应波和张庆言语间仍有一股兴奋劲,“这对一线科研意义重大,具有社会价值,又有很好的商业模式,这也迎合了当时上海地区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氛围。”
说干就干!2007年,在华东理工大学宿舍里,泰坦科技成立了。
受益于上海创业创投环境逐渐优化,公司创立时就得到了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基金会20万元无偿资助。此后,公司创立自主品牌、吸引产业资本、挂牌新三板……泰坦科技开启了产业化与证券化之旅。
12年来,在泰坦科技的企业文化中,骑士精神一直被放在首位。
在泰坦主创团队看来,骑士精神传递的是一种正能量,无论从目前年轻人喜爱的游戏还是玄幻文学,骑士精神都能够得到80后、90后甚至00后的认同。在企业内部,泰坦还组建了“骑士团”。
“我们6个人不可能一直都在高管的位置上,公司需要持续引进外来的新生力量与高端人才,所以划分出 ‘龙骑士’ ‘圣骑士’和 ‘准骑士’3个梯度。”张庆称。
除谢应波、张庆位列“龙骑士”引领公司战略决策之外,其他联合创始人分别出任高管及中层。其中,高管团队专注于对行业进行探索和变革;以产品技术负责人为首的中层,则需要作出业务方面的榜样和成效。
怀着勇者之心的泰坦骑士,如今在一个重要的驿站门口停驻。4月上旬,泰坦科技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受理,泰坦的资本市场之旅有望抵达下一站。
实验室走出来的创新
从新三板“科学服务第一股”到“报考”科创板,泰坦科技对自己的科技创新能力颇为自信。
“创新(产品)多数是从实验室走出来的,而泰坦是从实验室走出来的创新。”张庆表示。
据招股书申报稿显示,泰坦科技是国内科学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主要为创新研发、生产质控实验室提供科学服务一站式技术集成解决方案,具体包括科研试剂、生物耗材、分析耗材、实验仪器、智能实验设备、科研信息化、特种化学品及相关专业技术集成服务等产品与服务。
泰坦科技的分析检测实验室
目前,公司在国内形成领先的自主品牌产品矩阵 ,包括Adamas (高端试剂) 、 General-Reagent(通用试剂)、Titan Scientific(实验室仪器、实验耗材)、 Titan Scientific Lab(实验家具)、Titan SRM(科研信息化)、Tichem(特种化学品)等六大类,合计约10万个产品。
从实验室来,再到实验室去,泰坦科技的创新脚步从未停止。在张庆看来,科学服务业聚焦服务国家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为产业升级和企业创新提供助力和保障。
“一方面,泰坦科技坚持自主创新和自创品牌,实现产品和服务的进口替代;另一方面基于行业产品种类多、专业度高、单产品需求量小的行业特性,公司通过技术集成整合进口产品能力提升,进一步满足客户实验室用品一站式需求,进而有针对性地自主开发行业所需新品。”张庆向记者表示。
据悉,目前公司主要客户已涵盖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和企业研发检测部门等,分布于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食品日化、分析检测和智能制造等领域。其中生物医药产业占比较大,在境内创新医药50强中,85%为泰坦科技的下游客户。
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在谢应波看来,公司的定位是为企业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在此过程中,泰坦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据披露,除自主品牌外,公司还整合集成梅特勒—托利多(METTLER TOLEDO)、安捷伦(Agilent)等数百个国内外知名品牌,丰富的产品线及存货品类让公司能更好、更及时地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
眼下公司产品SKU(库存量单位)超过50万,是行业内产品最丰富的公司之一,“探索平台”在化工能源网站中(Alexa 排名)访问量位列前10。
12年时间,从科研试剂、科研仪器及耗材、实验室整体建设以及科研信息化软件等产品及服务,覆盖客户的研发准备、研发过程、研发后期、生产质控等各个阶段,泰坦科技提供的“一站式”实验室用品和解决方案,已经成功服务了3万家客户。
其中,世界500强企业超过150家,国内“985”和“211”工科高校全覆盖,并每年为超过100万科学家和质控人员提供优质产品和专业服务。
不过,看到大批科创企业争相“赶考”科创板,1982年出生的谢应波在欣喜之余,对“80后”创业者有另一番思考。
“从目前的科创板受理企业来看,‘80后’创业企业太少了。目前最早的‘80后’即将步入40岁,而40岁的企业家还很少冒出尖尖角。”谢应波坦言,“青年创业者更多集中在互联网和金融领域,沉下心来真正做硬科技创新的还不算多。”
谢应波强调,泰坦科技的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上海尊重创新、重视创业的良好氛围。
“作为青年创业者,我们既要立足上海,更要服务全国。要抓住未来产业互联和协同创新的发展新机遇,静下心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沉住气做好自身企业经营发展,为科研实业与社会发展贡献一份薄力。”谢应波说。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特别链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华网政府部门交易机构证券期货四所两司新闻发布平台友情链接版权声明
关于报社关于本站广告发布免责条款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9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8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