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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对信托业有何利好?

朱英子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朱英子 北京报道 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 《意见》)发布。

  《意见》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彼时会议指出,我国市场体系仍然存在制度规则不够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是双循环战略的重要抓手,有助于提高经济潜在增速。”浙商证券宏观研究团队认为,但其构建非一日之功,未来或有更多具体政策出台促使其落地;短期内对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影响较为有限,中长期利好经济及资本市场。

  具体到信托行业来说,中诚信托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和晋予认为,《意见》的发布对信托公司有明显的正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

  一是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股权投资为大市场建设提供更多金融服务。

  和晋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畅通国内大循环密切相关,文件提出建设现代流通网络,支持第三方物流、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等建设,信托公司有较为广阔的参与空间。

  有业内人士表示,信托公司可以更加关注与畅通国内大循环相关的行业投资机会。

  上述研究团队亦认为,打通堵点、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有助于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对于物流行业而言,意味着市场空间的进一步扩展以及经营成本的降低。

  商务部数据显示, 2020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14.7%,几乎是美国、日本的两倍,降本增效空间较大。

  另外,意见指出,“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数字化的赋能有助于物流企业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供应链企业。

  二是在要素市场建设中发挥信托功能,比如数据、知识产权等新型要素的受托管理服务。

  《意见》提出要“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并明确表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数据权属及权益的网络性结构特征与信托制度安排的复合性结构特征或可契合。2021年,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数权经济实验室主任钟宏和中航信托首席研究员、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袁田在《中国金融》联合发文称,基于不同的信托目的以及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的原则,数据信托可以应用于多元化场景。

  数据跨境流通的国际化、数据资产融资的资本化、数据合规交易的市场化、数据开发利用的产业化、数据权益保护的法治化是五大方向,具体呈现为多种数据信托细分类型。

  例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信托、国企数据资产管理信托、个人数据权益保护信托、数字版权证券化信托等。

  此外,《意见》多次提及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上文提及的数字版权证券化信托亦属于知识产权受托服务领域。文章提及,数字版权是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信托的合适场景,版权内容市场的迅速发展与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数字版权健康发展的痛点。权利人面临权益维护难、转化效益低、项目融资难等困境,数字版权的市场价值亟待释放。

  三是信托公司可以参与新型市场建设,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信托公司可以发挥投融资支持、资产证券化、碳交易产品投资等多种功能。

  《意见》提出,要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

  具体包括: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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