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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授信调查不尽职 渤海银行一分行被罚39万元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报中证网讯(记者 吴杨)金融监管总局网站12月12日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因授信调查不尽职,被厦门金融监管局罚款39万元,对责任人员陈王毅予以警告。

因“授信调查不尽职”等,渤海银行另一分行今年也收到了罚单。具体来看,今年7月,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因授信调查不尽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山西监管局罚款95万元。

处于同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里的还有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幸福里支行,该支行因未真实反映风险状况、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70万元,多位相关负责人被予以警告。

渤海银行官网显示,该行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称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现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现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现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称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商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家股东发起设立。2005年12月30日成立,2006年2月正式对外营业。2020年7月1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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