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发布新规 遏制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武卫红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报中证网讯(记者 武卫红)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遏制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日前,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治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明确延长购房(非按揭贷款二手房)提取时限,严控非自住房屋买卖提取公积金,并对违规者实施联合惩戒。新规自2025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为进一步规范购房提取公积金行为,《通知》规定,缴存职工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非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持有不动产权证满3个月后方可办理。因住建、民政、税务及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核验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3个工作日内,实际处理周期可能延长。《通知》还明确,若职工在购房后短期内(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出售房屋,所购房屋具有明显的非自住住房用途,可认定缴存职工本次所购房屋为非自住用途,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最新规定,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一经查实,将采取“限制业务+全额退还+失信惩戒+移交司法机关”组合措施:责令全额退还违规提取的公积金;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逾期仍不退回者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材料、构造虚假交易的组织和个人,中心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移交违法线索,严肃依法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