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传统思维 商业银行拥抱科技金融新浪潮
新一轮科技变革风起云涌,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技术迅猛发展,重构全球创新版图。与此同时,科技与金融加快深度融合,科技创新亦对金融业的商业模式、服务模式与运营模式带来颠覆性改变。
在日前举办的“2024银行家金融创新论坛暨银行家金融创新成果发布会”上,专家纵论发展科技金融的堵点、痛点以及未来路径,探讨商业银行如何抢抓科技金融发展机遇,以金融之力推动科技创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科技金融迎来发展机遇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在新时代背景下,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打通“科技-产业-金融”链条,推动金融资源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间精准流动尤为重要。从宏观层面来看,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商业银行在科技金融领域迎来发展机遇。
“当前,以财政支持、政府引导基金、人民银行再贷款工具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与此同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日益凸显,引领科技金融先行先试。涵盖银行信贷、风险投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领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完善,服务质效不断提升。”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邢炜说。
邢炜表示,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银行业要准确把握科技金融发展机遇,强化支持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丰富支持科技创新的产品体系。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提供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科技产业全链条的金融服务。
中信银行副行长贺劲松表示,银行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一环,做好科技金融既是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政治要求,也是推动自身业务创新发展的内在需求。从实践角度看,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发展科技金融不仅仅是产品迭代和服务创新,更是对战略布局、业务体系和经营理念的重塑,要实现当期收益与长远价值的高度统一。发展科技金融需在“三个全”上下功夫,即提供“全周期”服务支持、打造“全链条”服务能力、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
银行需打破传统思维定式
不可否认的是,发展科技金融目前尚存在一些风险挑战。“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往往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收益、轻资产的特点,普遍存在专利技术难以估值、缺乏充足有效担保等特点,与商业银行的传统风险偏好不匹配。”邮政储蓄银行行长刘建军直言。
“在发展科技金融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确定合理的风险定价,创新业务模式,以获取正常经营利润,增强发展持续性。”在邢炜看来,科技与金融的适配度尚需提升,金融机构传统的抵押授信思维无法适应科技型企业的轻资产属性。与此同时,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健全,跨行业和跨部门的数据尚未被充分利用。此外,金融机构投研能力仍需有效加强。
在金融活水不断滋养科技型企业的同时,科技也在反哺金融行业,为金融机构赋能。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为基础,持续打造安全、合规、统一的科技平台底座,持续提升风控能力。例如,银行运用人工智能算法进行自动审批和贷后管理,提高服务质效;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交易数据的透明化和不可篡改性,增强融资过程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刘建军认为,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应用,商业银行能够建立更加丰富快捷、成本低廉的金融产品体系,可突破线下业务发展的瓶颈,降低金融成本。未来可继续扩大全社会层面数据信息共享,推进数据标准化管理,加强平台间信息整合和互联互通,弥补金融服务市场中的信息缺失。
“发展科技金融,必须保持‘空杯心态’,秉承自我革新精神。商业银行要打破思维定式,以新求变,以变应变,要和蓬勃发展的科技产业一样有活力、有温度、有情怀。”徽商银行行长孔庆龙表示,该行立足安徽省的科创特色,将以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为重点,推出更多适配科创企业特点的专业化、多元化金融产品与服务。
统筹风险与收益的关系
专家认为,发展科技金融要统筹风险与收益的关系。未来,商业银行应持续优化科技金融的体制机制,拓展科技型企业的抵押、质押服务范围。健全完善科技金融的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探索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创新的容错机制。
目前,银行业已开始探索依托大数据等技术开展客户识别和风险评估,但其依赖的核心要素是来自税务、司法等领域的可信数据,在反映科技型企业技术价值、未来发展潜力等方面仍存难点,导致商业银行难以对客户“精准画像”。
业内人士表示,商业银行应强化运用包括政策扶持的融资担保及多类抵押物在内的增信措施,持续迭代基于科技型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授信额度测算模型,构建专属风险评价体系,包括基本信息评价、科创能力评价、财务稳健性评价、市场前景评价和风险管理评价等,持续优化风控模型,有效实现风险防控。
展望未来,业内人士认为,商业银行应构建规模化、开放型金融云服务平台,实现与外部信息平台的对接,整合内外部数据,实现科技型企业数据互通,丰富科技型企业数据资源多维度利用,赋能科技金融发展。同时,积极参与政府风险资金池,加强与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投资引导基金以及担保公司的合作,形成“投、贷、保”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稀释银行的贷款风险。
“建议建立健全企业、金融机构、政府各方责任共担和损失分担机制;引入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设立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增信措施和担保体系;加快出台相关标准,包括科创企业认定标准、认股权证业务标准等,为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创造良好条件。”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