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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烟台和济宁三地阶段性取消新发放个人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e公司讯,记者日前从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获悉,自4月1日起,山东青岛、烟台和济宁三地已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记者了解到,目前青岛市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新发放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降至LPR-50BP水平;济宁市部分银行新发放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降至LPR-40BP;烟台市部分银行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下降至LPR-35BP水平。总体上看,取消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后,商业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保持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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