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海宁农商银行被罚415万元 9名相关责任人被“点名”

吴杨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杨)12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日前,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415万元,9名相关责任人被“点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实际履职;违规设立时点性存款考核指标,向非营销部门与个人下达存款考核指标,导致员工违规揽储;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和该行信贷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违规虚增存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基金;贷款“三查”不审慎,贷款资金用途与合同用途不符;转嫁费用;未按工程进度发放项目贷款。 

  另外,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时任海宁农商银行行长的蔡欣悦、时任海宁农商银行丁桥支行行长袁征、时任海宁农商银行城北支行行长胡坚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海宁农商银行城南支行行长居浩亮、时任海宁农商银行马桥支行行长张翔、时任海宁农商银行长安支行行长李俊、时任海宁农商银行黄湾支行行长孙超群、时任海宁农商银行许村支行行长朱伟恩、时任海宁农商银行营业部主任孙建强被予以警告。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