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被责令改正
王鹤静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鹤静)日前,重庆证监局网站披露了《关于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存在部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相关工作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三十条、《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对兴业银行重庆分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规范员工执业行为,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并且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重庆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从近期监管披露的信息来看,利得基金表示,基金代销违规问题多集中于机构风控不到位、业务人员资质及管理问题、顶层制度缺失等,以及个别银行在产品适当性管理、风险揭示等环节的执行上出现的偏差。首先,基金销售机构应该遵循法规、规范经营,始终将合法合规作为开展一切业务的前提和生命线,严格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执行到位;其次,各机构要真正把投资人的长期利益放在业务发展的首要位置,不以追求短期销量或者收入为首要目标,应当努力提升专业水平,做好投资者的教育和陪伴;最后还要持续加强投入,特别是重视基金销售人员的专业团队建设,建立规范的考核体系,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