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业务存不足 兴业银行被责令改正
王鹤静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鹤静)日前,福建证监局网站披露,经查发现兴业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在销售产品准入集中统一管理、基金销售业务数据统计质量等方面存在不足,分别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基金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兴业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兴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强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管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于5月31日前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