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泸州银行获准发行不超过30亿元永续债

张琼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永续债)的批复,同意该行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监管要求,泸州银行应在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后的一个月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向四川银保监局和泸州银保监分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应制定并不断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

  不久前,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批复同意泸州银行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该行的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三季度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为12.29%、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7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77%,均高于监管要求。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