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精彩报道
我国制定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50余部
记者从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国制定出台了网络领域立法150多部,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法规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网络专门立法为主干的网络法律体系,搭建了我国网络法治的“四梁八柱”,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最高法:力争今年年底实现全国3500多家法院“一张网”办案办公
国新办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一级高级法官周加海在会上表示,当前,人民法院正在加紧建设数字法院,力争到今年年底实现全国3500多家法院都能够在“一张网”上办案办公,促进审判工作和诉讼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最高人民法院周加海:重大恶性“按键伤人”“按键杀人”案事件明显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6月1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惩治网络暴力违反犯罪的专门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的公诉标准和办案要求。文件发布以后,反响热烈、效果良好。现在重大恶性“按键伤人”甚至是“按键杀人”案事件明显减少,意见的出台发挥了效能。
最高人民法院周加海: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全力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6月1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力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涉及算法、生物技术、量子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的案件,鼓励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比如,在“导航电子地图案”中,相关法院明确,手机常用的导航地图构成作品,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市场监管总局彭新民:2023年度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2.25万件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6月1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互联网广告治理工作,重点关注直播带货广告、弹窗广告、“软文”广告等新型广告形式,加大监管力度,2023年度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2.25万件,有力净化了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紧紧围绕推动网络市场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制度规则,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整合市场监管政策工具,充分激发网络经营主体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官方:加快开展“小切口”立法 对网络直播等活动加以规范
国新办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提到,结合数字经济发展实践,加快开展“小切口”立法,对网络直播、网络支付、在线旅游、网络招聘等活动加以规范,为数字经济发展打造法治化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截至目前中国制定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50余部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介绍,截至目前,中国制定出台了网络领域立法150多部,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法规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网络专门立法为主干的网络法律体系,搭建了中国网络法治的“四梁八柱”,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大数据杀熟”、平台强制“二选一”、干扰搜索引擎排序、制造虚假流量等新类型案件,保障网络环境中的公平竞争
据中国网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一级高级法官周加海表示,在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方面。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大数据杀熟”、平台强制“二选一”、干扰搜索引擎排序、制造虚假流量等新类型案件,保障网络环境中的公平竞争,同步加强前端治理,引导和规范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比如,对直播卖惨等实施欺诈营销的行为,相关法院向平台企业发送司法建议,促进净化网络生态。
网信办:为了遏制“换脸”“变声”等深度伪造带来的危害,相关立法建立了深度合成应用标识制度
据中国网消息,国新办就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表示,要坚持把握技术发展规律。着眼于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规律和未来趋势,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例如,为了遏制“换脸”“变声”等深度伪造带来的危害,相关立法建立了深度合成应用标识制度,帮助网民分辨真假、防止上当受骗。
市场监管总局:明令禁止“价格刺客”、“自动续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据中国网消息,国新办就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表示,围绕“明白消费”,制修订《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令禁止“价格刺客”、“自动续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建立了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据中国网消息,国新办就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表示,围绕“无忧消费”,制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我们总局还建立了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经营者、消费者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解决消费纠纷,破解消费维权程序复杂、处理时限长等难题。截至目前,各地已推动16.6万家企业入驻全国12315平台,为消费者直接解决纠纷583.5万件。
市场监管总局:大力整治“霸王条款”,督促网络经营者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据中国网消息,国新办就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表示,围绕“放心消费”,制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细化食品药品领域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明确“餐饮外卖”、“网上售药”的经营规范,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和“针尖下的安全”;出台《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大力整治“霸王条款”,督促网络经营者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网信办:截至2023年底,隐私运单每天的平均使用量超过3.7亿件,使用率达到88.45%
据中国网消息,国新办就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表示,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我们在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个人信息权益的全链条保护体系。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检查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专门指导意见效果良好
国新办就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一级高级法官周加海表示,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专门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的公诉标准和办案要求。这个文件发布以后,反响热烈、效果良好。相信大家都能感受到,现在重大恶性“按键伤人”甚至是“按键杀人”案事件明显减少,意见的出台发挥了它应有的效能。
最高人民法院:探索“网上纠纷网上审”,同步探索手机端的“移动微法院”
国新办就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一级高级法官周加海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三步走”,逐渐实现把线下审理搬到线上。第一步是在杭州、北京、广州设立了三家互联网法院,探索“网上纠纷网上审”,同步探索手机端的“移动微法院”。第二步是制定司法解释,将在线诉讼推广到全国法院,不止限于三家互联网法院。第三步是推动修改《民事诉讼法》,使线上诉讼这种模式跟线下诉讼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关注直播带货广告、弹窗广告、“软文”广告等新型广告形式
近年来,我们组织开展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重点督促指导经营规模较大、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平台企业,侧重于平台内经营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对自身平台规则和服务协议进行全面自查,指导854家平台企业修改优化协议规则3680项;扎实推进“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督促平台亮照、亮证、亮规则,让广大消费者能够了解到商家的真实情况,消除网络市场信息不对称;开展互联网广告治理工作,重点关注直播带货广告、弹窗广告、“软文”广告等新型广告形式,加大监管力度,2023年度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2.25万件,有力净化了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严禁网络经营者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方式开展促销
比如,推动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个人开办网店可以将网络虚拟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让网络市场准入机制更加优化;出台《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划定有奖销售、价格促销的“红线”,严禁网络经营者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方式开展促销,让市场促销更加规范;今年5月我们还公布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治理网络经营者“好评返现”“数据流量造假”“大数据杀熟”等问题,让市场竞争更加有序。
网信办:加快开展“小切口”立法,对网络直播、网络支付、在线旅游、网络招聘等活动加以规范
据中国网,国新办就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在回答如何通过法治监管,来促进和规范网络市场健康运行时,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表示,构建数字经济规则体系。近年来,为了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国家制定出台了《电子商务法》等多部互联网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数字经济发展起到了直接的服务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