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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全媒+|有何作用?如何补偿?国新办吹风会聚焦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日前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明确生态保护补偿是指通过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5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介绍,《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搭建起生态受益者和保护者之间的利益分享机制,激发全社会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将保护生态环境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
国家统计局:统一规范的生态保护补偿统计体系初步建立
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司长胡汉舟介绍,国家统计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国内首次印发《生态保护统计指标体系》。另外,在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在国家统计系统中建立了生态保护补偿统计的监测报表制度,这个报表制度是试行的。初步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生态保护补偿统计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从立法层面提出了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的方式
5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负责人王心同介绍,近年来,我国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生态保护主体、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补偿资金规模是逐年增长的。《条例》的出台,从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提出了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的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我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逐年增长
记者5月17日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国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生态保护主体、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补偿资金规模逐年增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生态补偿机制 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5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介绍,利用生态补偿机制,使区域之间的发展更加协调,共同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