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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方案》强调,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实现区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积极性,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各地方要加强地方立法,完善工作机制,打造高素质管理队伍。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给予充分的改革自主权。要加强试点任务的总结评估,加强政策的系统集成性,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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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指出,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6省区设立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当前再推出一批自贸试验区是为了更好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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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时代潮头,迈关键步伐。新一批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公布,彰显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决心。站在新起点上,自贸试验区建设将紧紧依靠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的标杆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书写自贸试验区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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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张威26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央首次将沿边地区纳入自贸试验区范围,6个新设自贸试验区中,广西、云南、黑龙江3个自贸试验区都肩负着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沿边开放要求的使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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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自贸区实施范围119.85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哈尔滨片区79.86平方公里,黑河片区20平方公里,绥芬河片区19.99平方公里(含绥芬河综合保税区1.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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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方案》强调,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实现区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积极性,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各地方要加强地方立法,完善工作机制,打造高素质管理队伍。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给予充分的改革自主权。要加强试点任务的总结评估,加强政策的系统集成性,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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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设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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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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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同时,强调“证照分离”改革要持续推进,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便利化,并加强公正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寓管理于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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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20日正式揭牌。新片区的设立,凸显了中国高举开放大旗的定力,也将为经济发展带来税制、人才等多方面的新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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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唐文弘表示,现在商务部正在按照去年的中央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将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相关的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