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放开外国人开立A股账户限制的政策正式落地。8月15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修改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同日中国结算公布了《关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作为此次扩大开放的配套制度安排。新规定将于9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对比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的文件内容与此前基本一致,主要作了如下调整:
一是调整后将允许在境内工作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具体修改为,在《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原有规定的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等投资者范围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作为投资者类别之一,并规定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
中国结算发布的《通知》中,明确了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外籍人员范围及开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规定,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外国护照及复印件、境内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曾强调,本次开放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其本国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相关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必须遵守我国证券法律规定,适用统一的交易、结算、登记及资金存管等制度规则。最新数据显示,目前中国证监会已与62个境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备忘录。
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透露,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12.5万港、澳、台居民开立了A股证券账户。下一步,证监会表示,将抓紧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税收、资金汇兑管理等方面的配套衔接工作,确保上述文件有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