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8月15日发布通知称,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自9月15日起可以开户参与A股交易。
此外,《关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外籍人员范围及开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据悉,在境内工作且其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外籍人员,可以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外国护照及复印件、境内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4月放开在境内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开户参与A股市场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12.5万港、澳、台居民开立了A股证券账户。此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是继放开港、澳、台居民开户后,中国证监会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开放精神的又一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对改善境内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为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中国结算将要求证券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督促证券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等相关工作。
关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147号)以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148号),现就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账户有关事项
(一)在境内工作,且其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外籍人员,可以向我公司开户代理机构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二)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申请材料如下: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外国护照及复印件;
3、境内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见附件1)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境内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三)开户代理机构为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办理开户手续时,应登录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通过“首页-国际部-监管合作”栏目查看投资者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信息。对于投资者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未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二、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开立A股账户有关事项
(一)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可以委托上市公司向我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二)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申请材料如下: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外籍激励对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
3、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前述材料均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证明该投资者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证明文件,如上市公司出具的激励计划批准文件及激励计划对象证明文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
5、激励对象签署的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见附件2)。
三、外籍人员A股证券账户的管理要求
外籍人员开立和使用A股证券账户时,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我公司业务规则,如实填报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实名开立和使用证券账户。在账户开立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我公司将依法依规采取处置措施。
本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