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查获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忽悠式”重组案件。重组方九好集团在与上市公司鞍重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嫌提供、披露含有虚假收入和利润数据的财务会计报告。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这是一起企图将有毒资产装进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由于稽查执法力量的及时介入,此单忽悠式重组被遏止在信息披露违法阶段,没有最终得逞,有效避免了有毒资产流入A股市场。
经证监会稽查人员调查,九好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2013年到2015年服务费收入2.6亿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为掩饰资金缺口,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并立即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九好集团通过上述手段,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九好集团及其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据了解,该案发生在重大资产重组上市过程中,性质十分恶劣。一是市场影响大,重组信息披露后,鞍重股份股价连续多个交易日涨停,涨幅超过200%。二是造假涉及面广,九好集团2015年的供应商共计1300多家,仅查实涉及虚假交易的供应商就达200多家,分布于全国多个省市。三是造假领域新,九好集团被媒体称为“国内第一个后勤托管平台”,主要从事居间撮合并收取服务费。四是造假专业性强,以往案例中虚增银行存款一般采用伪造存单、虚构账号等手法;本案中九好集团通过过桥借款、承兑汇票等金融手段虚增存款,造假手法专业性强。五是造假隐蔽性高,为隐藏虚构业务,在银行账户之间设置“防火墙”、采用多道转账等手法,隐藏资金真实来源、去向。
证监会相关人士指出,该案充分揭示了当前资本市场重大重组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生态链”:重组方为了实现上市目的,大肆进行财务造假;上市公司为了卖“壳”,对重组方的财务信息不做核实;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为造假行为进行背书。对此,证监会将本着“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主体、绝不放过任何一项违法失职行为、绝不放过任何一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原则,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要求,“零容忍”一查到底,顶格处罚。任何试图干扰调查、阻碍执法的行为都是徒劳无益的。
目前,证监会已经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事先告知书,拟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范围内顶格处罚,对该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张晓军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查处,发现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对于该案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行为深挖严查,发现违法坚决予以查处。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全方位、全链条的加强对重大重组的监管,既要有效发挥重大重组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支持功能,又要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并购重组活动监管力度,重点遏制“忽悠式”重组等违法行为,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全覆盖”的执法态度,严惩挑战法律底线的资本大鳄,净化市场环境,依法维护资本市场运行秩序,保障资本市场长期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