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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减轻新生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李惊亚新华社

  新华社贵阳11月18日电(记者李惊亚)记者从贵州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贵州通过强化动态参保、深化待遇保障、优化便民服务,切实解决新生儿因病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的问题。

  据介绍,贵州省规范完善新生儿参保缴费机制,全省新生儿出生当年实行90日(含90日)动态参保,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为其参保缴费、出生后因病死亡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可作为参保依据。符合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的,参保资助部分在参保时给予减免。2021年以来,贵州有27.68万新生儿动态参加居民医保。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左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5万元;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最低档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同时,将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尿道下裂、苯丙酮尿症等重大疾病纳入全省居民医保重大疾病管理和结算,有力保障新生儿医疗待遇。

  据悉,市(州)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一单清”结算,推行医疗救助省内直接结算。采取线上办、快递办等方式优化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跑腿”“垫资”负担。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为群众参保、缴费、就医(购药)、结算提供“足不出户”的“一站式”服务,父母可将新生儿医保电子凭证纳入家庭成员管理,就医结算实现“码”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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