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证照分离改革:“先证后照”到“照后减证”变了什么

央视财经

  9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在全国有序推开已在上海自贸区等地试点的“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以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会议还提出要再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分之一以上并简化审批,提出从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对第一批上百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照后减证”。

  从最初的“先证后照”,到如今的“照后减证”,变的是什么?“准入不准营” 隐形壁垒如何打破? 9月13日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任兴洲和央视财经评论员刘戈做客《央视财经评论》演播室,深度解析。

  从“先证后照”到“照后减证” 变的是什么?

  名词解释:

  照:一般指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资格的证明;

  证:市场主体在从事特定活动时,由行政机关依法审查准予后颁发的许可证书,是特定行业的从业资格。

  任兴洲:扫除准入障碍 打通经营通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任兴洲:证和照好比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它们合在一起,企业才能够真正进入,才能真正的经营落地。只给一把,另一把不给,只是个半拉子工程,企业真正想经营是做不到的。所以这一次提证照分离,尤其是照后减证,就是要扫除障碍,真正打通让企业能够经营的通道。

  刘戈:“证照分离”、“先照后证”促进了企业数量的增加

  央视财经评论员 刘戈: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企业数量大大增加,四年增加了大概6000多万市场主体,其中3100万是企业,手续简化应该说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最简单的例子,开餐饮店,以前首先要拿到卫生许可证、消防、排污证才能去办执照,现在可以先把营业执照办下来,再去办一些必要的许可证,有些行业甚至还会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许可,而个体经营就更简单了,这就增加了人们办企业的积极性。

  “准入不准营” 难题怎么解?

  任兴洲:做好改革的加减法 释放微观主体活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任兴洲:首先是减少证的数量,市场能够调解的,行业协会可以自律管理的,就彻底放了;再一个,企业一企一证,就绝不办两个证;还有就是把不必要的繁文缛节的程序减掉。而加法,除了服务,比如“多规合一”的一站式服务,更多体现在监管思路的变革上。把前面进来的大门打开,事中事后监管就要跟上,而且是科学监管、公正监管、动态监管,以及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监管。比如这一次提到用认证的方法,包括强制认证和企业自愿认证等等,把这些加在一起,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是这一次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刘戈:“准入不准营”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

  央视财经评论员 刘戈:4年来增加了很多企业,但这些增加的企业现在是不是都在营业?这个数字一时可能拿不到,但平时调研的时候有一些感受,一些企业发现办照办证比以前简单得多,但进来后会发现,还是有很多无形的门槛。比如说前几年取消的房地产经纪人的资格许可,但据我了解,一些地方开办中介门市部,还是要拿这个证,听到的信息和实际情况不一样,一定会影响到民间投资积极性。

  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空间有多大?

  任兴洲:简化审批流程空间大小 关键看改革决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任兴洲: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把工业产品的许可证减少了三分之一,减的力度是很大的,所以关键是我们改革的决心。现在中央有决心,国务院有决心,主管部门的市场监管总局,还有各个主管部门,只要有改革的决心,办法总比问题多。

  刘戈:治疗“证照依赖症”要下点猛药

  央视财经评论员 刘戈:还是以房地产经纪人资格举例,现在资格考试仍然很热,我问考这个证有什么用?回答是可以出租,一年可以拿到大概2000—4000块钱。作为个人许可的资格现在不用了,但是注册房地产经纪公司还用得着,然后交易的时候也需要,这实际上就是证照依赖症一直存在的原因。真正要取消这些证,会面临很强很强的阻力。所以说,真要下决心取消,对于取消的时间、什么情况下还能用,应该有更细更严格的一些要求。

  任兴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成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任兴洲:微观主体是经济最基本的细胞,这个细胞活不活是整个机体活不活的关键。证照分离也好、照后减证也好,都是为了释放微观主体的活力。现在经常说降税、降低融资成本,当然也很必要,但千万不要忽略了制度成本。我们在企业准入方面,还有很多的制度在束缚着市场主体,有一些是隐形的,看着证发得很快,但通往经营的路上还有那么多困难和障碍,必须要下决心解决。

  刘戈:与其用证照立门槛 不如为企业发展搭楼梯

  央视财经评论员 刘戈:对于未来可能成长成参天大树的很多小微企业来说,如果一开始发展的时候,碰到的都是很高的门槛,它就过不去,也获得不了成长的机会。与其设置这样的高门槛,不如搭楼梯,让它一个台阶一个台阶走,通过应有的服务,当然还有监管,让好的企业能够成长起来。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