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火车票平台和黄牛区别明显 囤票、倒卖标签要记牢
近日,随着春运临近,“火车票网络购票平台到底是不是黄牛“的话题也悄然在少数网民中流传。而目前很多人对于此事并不了解内情,为此编辑特意进行了详细查询与对比: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硕士生导师朱巍直言:“火车票网络购票平台与黄牛有本质区别,而且抢票收费行为也不违法。”而中国公安大学副教授李怀胜表示,网络平台代购火车票的行为不构成倒卖车票罪,“网络平台为特定人代购车票的同时,赚取一定的代购费用,和倒卖车票的黄牛行为截然不同“。
而铁路警方的消息中提到,有以下两种违法行为,就能被认作是火车票黄牛。
其一,就是在车站外低价收购车票,再退票或倒卖他人,赚取差价。据介绍,因为火车票预售期较长、提前15天退票免手续费等政策,造成旅客会因为行程不定而购买一些不同车次的车票,这些余票就为“黄牛”囤票倒卖提供了便利。
其二,是在窗口或网络上套购大量车票,待找到买主后,利用开车前2小时内退票立即返库的规定,通过自动售票机、网络、手机等方式同一时间迅速完成退票和回抢,将车票身份信息转换后完成加价倒卖。
总结看,也就是说,真正的黄牛不但囤积车票,从旅客手中谋取暴利;还利用网络购票平台为公众服务的特性,充当其谋利渠道,而网络平台也是其违法行为的受害者。
公开资料显示,《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严格规定,对“黄牛”倒票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刑法》中更是规定:对于倒卖车票的,数额较大、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将涉嫌倒卖车票罪,面临判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
但对于网络购票,现在无论是支付宝还是微信,均有入口购买火车票。同时,铁总今年还与腾讯等互联网公司达成了合作。现在,购买火车票,也能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来支付。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检察日报》也曾刊文称:“购票实名制并未要求旅客必须亲自动手购票,只要提供真实合法的个人信息,符合铁路部门对实名购票的要求,旅客委托他人代购火车票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