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打赏主播8天花万元 家长向网监部门投诉盼退钱
12月13日是小陈的妹妹12岁生日,一家人本想给她热热闹闹地过个生日,但几天前发生的事,让家人没了兴致。
12月2日到9日,小陈的妹妹偷偷玩了8天的网游,短短8天时间,她花了1.38万元打赏主播!
刚参加工作的小陈告诉记者,“妹妹网上打赏主播的钱不是小数目,在巫山县,这相当于妈妈大半年的工资收入。”什么网游如此诱人?苦恼不已的一家人,急得只想报警。
偷玩妈妈手机打赏主播
小陈说,近段时间,妹妹听身边朋友介绍了一款APP游戏叫“快手”,里面的主播会带人玩“迷你世界”。于是趁妈妈晚上做家务或看电视的时候,就用妈妈的金立智能手机偷偷下载了“快手”,还申请了账号。
登录账号,妹妹一般都会直奔主题,找到喜欢的主播房间,先看看“迷你世界”的游戏视频。这里大多是模仿生活场景,但看起来又比实际生活更有趣。主播会自己做个冰箱,还能尽情玩蛊惑人的游戏,这些深深吸引着妹妹,看入迷了,就自然而然跟主播聊了起来。
群里有人给主播送礼物,他的粉丝数不停地往上涨,还被主播邀请一起玩。于是妹妹动心了,也想拥有这样的待遇,试着给主播送起了礼物。
“一个棒棒糖一毛钱。”妹妹说,刚开始送礼物她一般都会送最便宜的棒棒糖,后来经不起甜言蜜语,送的东西越来越贵,几块钱的蛋糕、18.8元一个的皇冠,甚至还送过游戏道具中价钱最昂贵的礼物“老铁”,每个价值28.8元。
8天送出1.38万元礼物
从12月2日到9日,每个夜晚,这一切都在小女孩的世界中静悄悄地发生,家里人一点都不知情。
12月2日,妈妈手机捆绑的银行卡向“财付通”支付了10笔款,最多一次划走了500元,最少一次是20元。
而后每一天,小陈的妹妹都在充值给主播打赏。12月3日,刷了7笔,当天转走了3900元;12月4日,刷了2笔;12月5日,刷了3笔,其中一笔高达1000元;12月8日,刷款9笔;12月9日又刷了4笔。
从账号的游戏记录看,12月9日晚20:23妹妹送给“迷你世界牧童”5个皇冠;20:24,加了5个皇冠;20:29,送了5个老铁;20:31,加了5个老铁;20:51,又送10个皇冠。当晚,妹妹还送给“迷你世界天辰”、“迷你世界·阿甘”72个棒棒糖、2个皇冠和1个蛋糕。
“真的难以想象,短短8天时间就花掉了1.38万元。”小陈说,他没玩过这款游戏,对妹妹的行为完全无法理解。
报警无法立案,申诉期盼退钱
转账需要银行卡的支付密码,妹妹偷拿了妈妈的手机,但她又是怎么知道密码的呢?
小陈说,妈妈今年49岁,之前一直务农,现在在县城打工,一个月收入不到两千元。因为方便,他平时经常用微信给妈妈转些生活费,一来二去,妈妈就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方便取钱。
妈妈说,平时输密码也没有特意回避小女儿,没想到孩子不经意间竟记住了自己的密码。女儿坦白,每次转账买“快币”,先要输入取款密码,而后才能在网游平台给主播送礼物。刷过礼物后,主播会与她加为好友,还询问过“你要做我的女徒弟吗?”跟她交流互动。时间一长,刷的礼物也越来越多。
这笔打赏主播的花费,对于小陈的妈妈来说相当于大半年的工资。小陈说,妈妈收入不高,自己刚参加工作,月收入也只有1000多元。为了追回这笔血汗钱,他们想到公安局去报案,但获知这种情况不能立案,因为网络公司也不存在诈骗行为,是小女孩主动打赏的。
这几日,小陈向网监部门投诉,也向“快手”官方账号提起申诉,期盼能追回妹妹打赏主播的钱。
目前,官方账号反馈称需提供孩子充值打赏的截图、银行卡的流水账单;孩子与家长的户口本照片,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照片;消费是无行为能力人进行的相关证明。
小姑娘:不该大手大脚地花妈妈的血汗钱
重庆晨报记者跟小陈的妹妹在电话里聊起了打赏游戏主播的事。妹妹声音很小,有些怯生生的。她说,沉浸在游戏世界里,每次充值眼中只有“快币”、“礼物”,完全没跟现实生活中的钱、妈妈的收入划上等号。
她说,玩游戏的时候,“跟主播一起玩很开心。觉得他们都很风趣,说话幽默。打赏礼物后,我的粉丝数增加了不少,主播还会跟我私聊,感觉蛮有成就感。第二天跟同学聊起这些事,他们都很羡慕我。”
现在,妹妹很自责很后悔:“那是妈妈的血汗钱,我不应该这样大手大脚地花了。”
律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可撤销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蔡红志律师认为,根据最新制定的《民法总则》规定,八岁以上十四岁以前这个期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期限。如果监护人对其行为不予追认的话,那么这个行为是可以撤销的。
巫山11岁小学生瞒着监护人线上支付打赏主播的1.38万元,根据现有的法律,监护人有可能追回这笔钱。网络平台支付一般是“秒到”,打赏主播的账号也很分散,走司法程序,收集证据比较困难。蔡红志律师建议,家长可先向网监部门、工商局和消协反映,通过调解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