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二代身份证即将到期 上海10月份启动换领
2004年,全国统一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5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首批换领的十年有效期即将到期。记者今天(9月18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本市公安机关目前已开始部署居民身份证集中换证工作,上海“二代证”换发工作将于今年10月正式启动。
据统计,2015年,本市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换证的人员近124万人(主要集中在26周岁至34周岁的人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居民应关注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对即将到期的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按下列流程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1、收到公安机关统一发放《换领居民身份证通知书》后,居民凭该通知、本人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可以到本市居住地、户籍地、工作地就近的任意一个居民身份证照片拍摄点拍照。
2、照片拍摄完成后,居民凭《居民身份证照片采集单》、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采集指纹信息。本市从2013年5月20日起,各公安户籍派出所已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只采集左、右手各一枚指纹信息,仅用于核对居民身份证的真伪。正常情况下采集右手拇指、左手拇指两枚指纹,如有特殊情况按照食指、中指、环指、小指的顺序采集两枚指纹。
3、户籍地派出所将按规定对居民办证申请进行受理,收取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照片采集单》、出具领证凭证交予居民。
4、居民应持《居民户口簿》及领证凭证在指定时间内到户籍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比对指纹,同时交回旧证。
公安部门提醒,居民在拍摄居民身份证照片时,应按照下列要求及拍照点工作人员的指示进行照片拍摄,以保证照片合格有效:
1、身份证照片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要歪斜和侧转。
2、拍摄前应清洗脸上的汗水和油污,油性皮肤可以在脸上擦拭少许粉。
3、拍摄时请穿深色有领衣服,不能穿各种制式衣服。
4、拍照时应脱去帽子。
5、戴眼镜拍照应佩戴拍照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
6、拍摄前应将头发整理好,露出两耳和眉毛,发髻不能盘在头顶。
7、拍摄时不能佩带各种首饰,化浓妆、染彩发。
针对“二代证”换领中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今天专门采访了上海市公安局相关部门。
1、此次居民身份证集中换证工作何时开始?
答:本市居民身份证集中换证工作将于今年10月起正式启动,请居民及时关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并可在到期前3个月按规定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换发手续。
2、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多久?
答: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有几项?
答: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共十项。
4、此次本市居民身份证集中换证的对象?
答:此次居民身份证集中换证工作的对象为本人身份证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本市户籍人员。
5、居民身份证换领办理手续有哪些?
答:居民身份证换领是指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换领居民身份证应按规定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核对派出所打印的《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信息,并签字确认,领取领证凭证。户口登记机关发放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
6、换领《居民身份证》,照片是否需要重新拍摄采集?
答:为保证身份证照片与居民本人实际样貌相符,本次集中换证人员都需重新采集相片。“二代证”人像照片是免费拍摄采集的。
7、办理居民身份证收取多少工本费?
答:《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2003年12月核定。申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补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8、如何确保居民身份证登记的指纹信息的安全?
答:为保护公民隐私和身份信息安全,居民身份证中存储的不是公民指纹图像,而是数字化后的指纹信息,无法被还原成指纹图像,能够有效保护公民的指纹信息安全。
9、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有何作用?
答: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可以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
10、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的数量和顺序?
答: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只采集左、右手各一枚指纹信息,仅用于核对居民身份证的真伪。正常情况下采集右手拇指、左手拇指两枚指纹,如有特殊情况按照食指、中指、环指、小指的顺序采集两枚指纹。
11、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是否需要额外费用?
答:《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不另外收费,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的工本费收费标准不变。
12、骗领、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是否会受到法律追究?
答:对于骗领、买卖、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