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出炉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于雅琴)山东省发改委网站消息,《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日前公布,就2014年医改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医改重点工作包括:
(一)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制定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2、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3、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4、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鼓励各地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5、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6、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结合医疗行业特点,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7、制订科学分级诊疗办法。8、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9、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10、合理布局卫生资源。11、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积极推动社会办医
12、优化社会办医环境。13、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4、推进政府购买非公立医疗机构公共服务。15、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16、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
(三)继续推进和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17、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8、积极推进居民大病保险制度。19、提高城乡基本医保保障水平。20、改革医保支付方式。21、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22、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四)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23、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的实施意见。 24、巩固基本药物制度。25、调整优化我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26、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定位。27、加快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 28、稳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多渠道补偿机制。29、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30、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五)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31、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针对药品购销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租借证照、销售假劣药品、商业贿赂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医药代表”非法销售药品行为,有效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
32、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制度,推动建立药品零售价格、采购价格、医保支付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药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和披露,引导形成药品合理价格。改进药品定价方法。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
(六)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33、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34、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35、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