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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老年代步车存安全隐患

国际商报

  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的市区公路上出现了电动或燃油动力的三轮或四轮“老年代步车”,并且数量有激增的趋势。这些车虽然挂着代步车的牌子,但内部刹车、油门、挡位一应俱全,俨然是机动车的配置,每小时40公里~50公里的速度与机动车也没什么区别。

  真正的老年代步车是一种医疗器械,时速基本控制在5公里~10公里,以速度低、刹车灵、安全可靠、方便为标准,而且是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现在公路上行驶的所谓“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车辆,严格来讲并不是规范的名称,而是销售商或厂家的一种商业叫法,是其为满足所谓老年消费者需要而自行延伸出来的产品。

  随着老年代步车的不断出现,其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也随之凸显,扰乱的不仅仅是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也给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侵害。其危害主要表现为安全隐患大、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章行驶、影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等。

  为保障消费者的出行安全,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提示:

  首先,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老年代步车,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希望老年消费者勿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其次,子女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部分消费者对老年代步车的危害、非法性认识不够,认为老年代步车能方便老人出行而将其作为礼物送给父母,不知这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会把父母置于危险的境地。

  再次,没有使用就没有市场,消费者不要乘坐非法运营的“老年代步车”,以避免损害的发生。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以打击非法“残摩”的方式打击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并从源头上加强对其生产、销售和改装的控制。加大城市微循环公交建设。尽快出台有关老年代步车的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明确老年代步车的定义及生产标准、国家技术标准,严格使用范围。(中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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