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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买30元不计免赔损失1500 神州租车不理客户异议

黄晶华国际金融报

  神州租车不理会客户异议 “不计免赔”赔的到底是啥

  从10月4日追尾到现在,已半个月的时间,陈先生与神州租车公司之间的赔偿纠纷还未了结。一方面,因为追尾所造成的第三方车辆理赔还在进行之中(定损8020元,将由神州租车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另一方面,需自行承担的对神州租车公司的1500元赔偿争议仍不能令人满意(因其未向神州租车公司购买“不计免赔”服务)。

  少交30元,损失1500元

  “如果神州租车还是坚持要求我赔偿1500元的话,那我只能告诉身边朋友,不要再租车了,如果非要租,那就请交30元的‘保护费’。”昨日,陈先生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显得非常愤怒。

  此前,《国际金融报》已经报道了陈先生今年“十一”期间在租用神州租车公司的车辆时惹上的麻烦事。

  记者注意到,在神州租车公司提供给消费者的基本保险中,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分两大类:在由于发生自然灾害(地震除外)、意外事故、其他保险事故导致车辆本身的损失时,承租方责任为1500元,保险公司及神州租车承担1500元以上的部分;在由于发生自然灾害(地震除外)、意外事故、其他保险事故导致车辆报废时,承租方的赔偿责任为20%,保险公司及神州租车的责任为80%。此外,保险公司免赔、拒赔的部分也均由承租方承担。该公司网站信息显示:不计免赔服务是基本保险的补充,购买不计免赔服务后,可免除车辆损失险中应由客户承担的1500元费用。

  据此判断,2650元的定损中,按照合同约定,陈先生是应该支付1500元给神州租车公司,而保险公司和神州租车公司只需共同承担1150元。但关键的问题是,在采访中,相关保险公司告诉记者,他们只会根据他们与神州租车公司之间的保险合约规定来进行赔偿,在责任范围内,会全额支付2650元,并不会考虑神州租车公司与租车人之间签订了怎样的租车协议。

  1500元赔的是什么

  显然这多出来的1500元是问题所在。神州租车公司是免收陈先生的钱,还是少收保险公司的钱?《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问题多次询问神州租车公司,客服人员的回应前后矛盾。

  “定损是2650元,如果您没有购买不计免赔,那么首先是需要您承担1500元的部分,而剩余的1150元部分是由神州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为您承担的。但是,如果这1150元中有保险公司拒赔的部分,也是需要用户自己承担的。”一位客服人员向记者解释称,而这一解释也确实符合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保险条款规定。而另一位客服人员则向记者解释称:“这个不计免赔是我们的一项增值服务,如果购买了,就无需承担任何的车辆维修费用及人身财产损失费,因为我们的车辆现在无法正常营运,对我们公司也是造成了损失,所以我们推出了这个服务。”

  按照这样的说法,或许可以将这1500元的维修费理解为是对所租车辆无法营运造成损失的补偿。但将其作为基本保险补充显然不合理。

  “从神州租车公司与租赁客户之间的租赁合同条款设计来讲是合理的,因为神州公司方会担心产生道德风险。如果将承租方所有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都由租车公司承担,那使用者就可能不太在意风险的防范与规避,从而导致懈怠与放任。因此,从保险角度,保险条款会专门设计出所谓的免赔额,让被保险人承担(自留)一部分风险,超过的部分,由保险人来承担。这样的好处在于,可以避免产生逆向选择或者道德风险。不过要在承租方租赁车辆前进行说明,使其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詹昊表示。但他同时指出,如果真的是在保险公司全额支付2650元赔偿的情况下,神州租车公司再向客户收取1500元维修费,如果不能够证明租车公司实际损失的存在,那就违背了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

  “如果租车公司明确跟发生事故的承租方说,这笔款是弥补停止营运导致的损失,如果租车合同没有相反的约定,那可以让其进行赔偿,但赔偿理由与不计免赔没有关系。另外,上述格式合同是否属于不恰当限制承租方的权利,尚需研究。”詹昊认为,营运等其他损失完全可以通过租车公司向保险公司购买其他险种来加以化解,没必要把这个损失加在消费者的身上。

  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滨则认为:“从神州租车公司的角度,如果它没有想利用这个事情来挣钱,那应该不算是大毛病。所有的行为都是企业规避经营风险的一种方式,但这种方式跟保险产生了矛盾,可能额外挣了点钱,那也不算是大毛病,因为其主观上不是想通过这个来挣钱,而且其也没有怂恿租车者去故意出事故。只能说,这个事情反映了租车行业的经营比较粗放。”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李滨认为,因为合同有效,所以大前提应该是履行这个协议。如果车辆出险,应该是由消费者来弥补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足。假设定损5000元,保险公司只赔4500元的话,则由消费者赔500元。此次纠纷中,如果保险公司全额赔付了,那如果是以保险的名义,陈先生的1500元就应该被全部退回,如果是以其他的名义,就得另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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