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实现就业
刘欣荣国际商报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了解到,内蒙古近日明确两个30%指标,要求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解决就业问题,以此改善贫困家庭的生活。
据了解,内蒙古在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计划、农村牧区特岗教师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各项计划中,将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专门面向贫困家庭大学生组织招募。
引导企业把接收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作为企业扶贫的重要任务,采取定向招工、委托培训等方式,优先接收贫困家庭大学生。大中型企业要制定详细的招工计划,确保接收贫困家庭大学生比例不低于全部招工计划的30%。此外,自治区要求各地积极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群体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心理辅导,促进树立积极健康的择业心理。(刘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