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工商总局10日上午公布的最新抽查结果显示,同联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等15起药品、医疗广告严重违法。
中国工商对2012年2月中国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监测抽查发现严重违法广告是:同联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药品广告、十五味龙胆花丸药品广告、新研救尔心胶囊药品广告、木竭胶囊药品广告、丹神抗骨质增生丸药品广告、心脑欣片(亿天欣恼组合)药品广告、固本延龄丸药品广告、十一味甘露胶囊二十五味珍珠丸药品广告、淄博昌国医院医疗广告、宁夏生殖保健院医疗广告、兰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广告、太原爱乐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天津欧亚肛肠医院医疗广告、同仁益健茶保健食品广告、HD元素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国家工商总局称,这15起违法广告或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或宣传诊疗技术,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或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均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