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哈市中央大街挤满维权市民,两万多人现场学习消费维权,投诉个案也在这一天井喷。如此“宏大”的阵势,只因又到一年一度“3·15”。
“3·15”,这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对寻常百姓来说真的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政府多个部门会通力合作、联合检查,所有商家皆会以诚示人,假冒伪劣商品也都“在劫难逃”,消费者投诉的“疑难杂症”则多会突变成“小感冒”,简单处理即可治愈……
此时,不由得想起一则笑话:一大一小两只老鼠在街上觅食,忽见洞口有一小堆米粒。小鼠说:这是人类下的毒饵,千万别上当。大鼠不以为然地说:肯定是假冒伪劣产品,不信我吃给你看。说着就大吃起来。小鼠见其无恙,这才相信大鼠的话是真的。过了些天,小鼠又见洞口撒有和上次一样的米粒,怕大鼠来抢,就毫不犹豫地全部吃光。不一会儿,小鼠捂肚倒地,待大鼠发现为时已晚。临死前,小鼠不解:这次为什么是真药?大鼠含泪说:傻孩子,你不该忘记,今天可是“3·15”啊!
笑话如果让人笑过之后倍感苦涩,实为公众的无奈和监管的失职。
在这里无意去探究如果天天都是“3·15”,是否会挽回一条鼠命,但当消费维权几近演变成一场“寿命”仅为一天的运动时,我们有必要省思——疏解每年“3·15”如潮涌般的消费者投诉,改善整个消费大环境,亟须打一场持久战,也更需在平日里下功夫。指望毕其功于一役,显然是天方夜谭。
百姓的生活是一年365天,但“3·15”却只让“上帝”在天堂来了一次“一日游”。
诚然,在消费环境依然严峻的当下,我们需要“3·15”这样一个特定的日子。相关部门在此期间严打重罚,让人略感欣慰,但公众更加期待“3·15”不只是消费者一年一度的节日,也能成为商家的“警示日”,更能成为监管部门的“提醒日”——让打假的子弹不只飞一会儿,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坚持不懈地做好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把“3·15”变成“365”,一年365天都能恪尽职守,全心全意地为消费者服务。
当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相关法律法规逐步配套成熟,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3·15”就将告别投诉井喷,市民也将不再憋屈消费。 □评论员 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