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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讲真话敢“拒绝”才能挺直腰板

赵学毅证券日报

  8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管理。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直接印发的指导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阶段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关心和重视。

  国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决心,在2020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中已充分体现。

  新证券法对涉及注册会计师的条款做出诸多修改,尤其对法律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对处罚措施进行了较大调整。包括虚假陈述等实行过错推定,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明确了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法律条文的“弄虚作假”修改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涵盖了虚假陈述的所有类型,更加全面;新条文将违法的处罚最高调整为业务收入的十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审计行业有了显著的进步,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转变,从业人员数量之多、服务范围之广及社会关注度之高亦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也对做大做强整个行业提出了要求。不过,近年来发生的审计失败案例,多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出现问题、导致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有关。违反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的“潜规则”,为行业健康发展埋下了风险隐患。此次《意见》出台,旨在严厉打击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树行业正气。

  笔者认为,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灵魂,是客观、公正的前提,注册会计师需要勇敢“拒绝”,保持“独立”,这是执业能力特别是诚信操守的直接体现,也是挺直腰板“做人”的关键。

  首先,注册会计师加强自身的职业素质,包括职业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理论要求很高,需要做到“精”和“通”,才能担负起各种经济体制和各行业的执业工作;在职业道德方面,要求注册会计师公正廉洁,在执业中独立承办,不为权惑、不为利诱,据实查证、依法鉴别,尊重客观、实事求是。

  其次,会计师事务所要在体制建设上、内部监督上、教育培训上、技术引进上下功夫,强化内部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应出台一体化管理办法,建立可衡量、可比较的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一体化管理检查评估程序;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管合力;加强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培训教育,围绕专业胜任能力、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职业道德等重点,丰富完善教育内容。另外,会计师事务所还应积极研究引进先进的审计技术,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电子传感器、软件、计算机模型等手段,勤勉尽责,提高揭露财务报告舞弊和重大错报的能力,重塑行业公信力,同时也会解决函证不实、效率低下、收费过高等问题,提升审计效率和质量。

  我们注意到,近几年,少数上市公司由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其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依规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注册会计师能坚持独立性原则,敢于对上市公司的问题说“不”,这是值得点赞的。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随着行业诚信建设推进和监管力度加大,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观念和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

  当然,确实有极少数上市公司因为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一怒之下改聘其他事务所以满足自己的不合理要求。但若整个注会行业都能挺直腰杆讲真话、敢担责,勇敢“拒绝”,上市公司的这种改聘行为也将不始而终,风清气正、透明清爽的资本市场环境终将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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