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创业板开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新征程
作者:徐蔚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历经10年谋划,创业板于2009年应运而生。创业板的推出开启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市场层次日益丰富,为不同规模、不同行业、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了融资服务,有效支持了更多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提出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
然而,任何一项改革都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由于美国互联网泡沫破裂,全球创业板市场陷入调整,我国创业板的筹建工作暂缓。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
2004年,作为分步实施的第一步,深交所中小企业板率先成立。中小板的运行,为创业板的设立积累了宝贵经验。
2004年发布的“国九条”提出,要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作为落实“国九条”,特别是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2007年,建立创业板再次被提上日程。
2009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批准深交所设立创业板。同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集中上市。创业板的推出标志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为拓展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在创业板设立时期,各地还陆续批设了一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2013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揭牌运营,由沪深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组成的多层次股权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在中国经济的新征程中,资本市场正承担起引领创新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激活市场化资源配置功能的新使命。如何扩大对创新企业支持的覆盖面,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新课题。实体经济有需求,企业发展有诉求,创业板改革顺势而出。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同年8月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18家企业上市交易。
改革后的创业板覆盖面更广,包容性更强,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截至2021年4月30日,创业板注册制新上市企业共118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11家,累计融资1052亿元,有效畅通创新、资本和实体经济循环机制。
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相适应,不同市场层次明晰各自的定位,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格局。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中小企业板细分龙头示范作用明显,但在市值规模、公司特征、交易风格、市场表现等方面与深市主板逐渐趋于同化。在此背景下,两板合并水到渠成。
2021年4月6日,深交所主板和中小企业板正式合并。光大证券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经济学家高瑞东认为,合并不仅有利于优化深交所板块结构,形成主板与创业板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发展格局,而且能够更好地满足实体企业融资需求,助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实际上,在市场板块体系的持续优化中,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功能在不断增强。”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与两板合并的背后,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结构明晰、定位精准、特色鲜明、服务多元、功能显著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任务与要求,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拓展市场主体融资渠道等工作重点是一致的,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强调的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促进资源要素顺畅流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向也是一致的。
30多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砥砺前行,在攻坚克难、改革创新中迈向高质量发展,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越来越大。截至2020年末,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合计4154家,交易所股票市场为实体企业累计融资超过15.14万亿元;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8187家,总市值2.65万亿元;全国共有34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累计实现各类融资1.4万亿元。
未来,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必将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积极贡献“资本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