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评论:国企混改应发力“改”
两会期间,国企混改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之一,不仅政策面将研究制定深化国企混改的实施意见,实操面也将着力加速破局。综合来看,推进混改升级要在“改”字上多下功夫,可从优化股权结构、强化市场化激励、加大对混改后企业的政策支持等方面发力。
市场预期,今年国资国企改革力度将加大。一方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深化国企混改实施意见等新一轮改革行动纲领呼之欲出;另一方面,从四批210户混改试点、“双百行动”,到“区域综改试验”“科改示范行动”,一系列改革举措正全面铺开。
面对新要求,混改亟须总结经验教训,实现新突破,在“改”字上多下功夫。
打造混改“升级版”,应着力优化股东与股权结构。企业应结合发展需要选择合适的积极股东,或优势互补或上下游协同或双方强强联合;在引入非国有股东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降低国有股权比重。混改中应当把股比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调整到合理比例,甚至可以进行“二次混改”,以与社会资本形成有效制衡。
打造混改“升级版”,应着力提升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落实董事会职权。在责权利到位的情况下,董事会有决策权、用人权、分配权,可以抓好战略和风控,能对经营层进行有效的考核、激励、监督约束及替换,并对董事长权力进行约束,对不同所有制的股东负责,使得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层层授权体系清晰。
打造混改“升级版”,应强化市场化激励,激发内生活力。监管部门已经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这有利于使经营层在与企业、股东利益高度一致的情况下,更愿意主动配置资源、创造增量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此外,打造混改“升级版”,还应加大对混改后企业的政策支持,要落实好容错机制。对于混改后的企业,在银行贷款、土地政策等方面,应享受国企的优惠政策,探索构建混改企业监管新模式。同时,应厘清混改企业的后续经营责任与改革的合法合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