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绿鞋机制”具较大运用空间

华东政法大学 徐骁枫 陈泽钦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华东政法大学特聘副研究员 徐骁枫

  华东政法大学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陈泽钦

  日前,邮储银行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显示,本次IPO采用“绿鞋机制”。历史上,A股主板市场上采用“绿鞋机制”的IPO仅有三例,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光大银行。时隔近10年之后,“绿鞋机制”重现A股,引发了证券市场的广泛关注。

  为投资者提供保护

  今年已有7家银行股上市,融资总额占A股200多起IPO的1/4。银行股密集上市的背后,反映了银行需要募集更多资金,以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但一直以来,银行股是“破净大户”。不久上市的浙商银行首日一度宣告“破发”,此外还有超过2/3的银行股“破净”。虽然政策上需要银行股登陆资本市场,但是市场却对银行股估值给出不太乐观的态度。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邮储银行为了尽可能防范破发,稳定股价,引入了“绿鞋机制”。

  邮储银行披露的公告显示,本次邮储银行发行规模约51.72亿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6.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邮储银行授予联席主承销商不超过初始发行数量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绿鞋”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约59.48亿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6.84%(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因此,邮储银行新股发行后30天之内,如果股价出现低于发行价的情况,将有43亿元的“绿鞋”资金入场稳定价格,为投资者提供相应的保护。

  促进合理定价

  在IPO中,采用“绿鞋机制”有利于促进合理定价,稳定后市。“绿鞋机制”可以降低二级市场股票的波动性,有利于股价由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平稳过渡,降低投资者在短期内的市场风险;同时,承销商在买入股票的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股票的流通性。A股历史上3家银行在“绿鞋”行使期内股价均表现良好,后市稳定期内,股价平均涨幅超过10%。

  无论新股股价上涨或下跌,“绿鞋机制”在上市初期,主承销商可在新股股价上涨的情况下承销更多股票赚取更多的承销佣金,在新股股价下跌的情况下赚取股票差价;发行人在新股股价上涨的情况下发行更多股票募集更多资金,在新股股价下跌的情况下保证股价得以维持稳定;而对于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而言,尤其是在新股股价下跌的情况下,股价的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但应当注意的是,“绿鞋机制”也不是万能的。超额选择配售权的期限只有30日,且最多只能超额发行15%的股票。也就是说,在上市30日后,或主承销商通过超额配售获取的资金已经全部用于买入股票,而股价仍然呈下跌趋势,即使有“绿鞋机制”也回天乏术了。因此,针对银行股而言,本质还是要提高公司价值,尤其是切实提高投资者普遍关注的资产质量,以增强投资者信心。

  运用具有不小空间

  笔者认为,“绿鞋机制”有望逐渐成为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的重要手段。

  设立科创板是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资本市场制度变革,因此在制度上与主板有显著区别。例如科创板采用市场化的询价定价模式,在新股发行后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这些制度都使得科创板的股价更趋向于市场化。同时,科创企业在任何市场中都属于风险比较高的行业,股价波动相较于其他行业更为剧烈,发行人、承销商、投资者在发行、承销或投资科创板股票时将面临更高的市场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同时,与主板相比,科创板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无需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条件,即可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绿鞋机制”诞生以来,已经被证明在维持股价稳定、化解新股上市初期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定价更趋于市场化、市场风险更高的科创板中,“绿鞋机制”的运用是有不小空间的。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