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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锐评】当前可考虑放宽或取消涨跌停板限制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 刘锋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当前,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是降低实体杠杆率、缓解实体融资困境的关键。笔者认为,应从完善法制环境、市场交易与定价体系、风险对冲机制等方面,全面推进资本市场建设,为企业增加更多的市场化融资渠道。

  首先,现代经济体系与金融市场的运行,关键是要实现产权在法制基础之上的明确和保护,要有法制化的投资者权益界定、保护和诉讼机制。居民合法财产以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金融资产股权和债权为主要体现,以这三权为代表的居民财产权利能否得到现代法制体系的严格保障,成为市场与社会信心的重要来源。下一步,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产权的明晰与保护应在法制化基础上予以进一步重视。

  其次,在夯实市场法制基础的前提下,完善对称而扎实的信息披露机制。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要解决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法制基础的保障之下,要使得金融市场拥有及时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将信息向投资者进行流畅的披露,以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信用。

  再次,依托市场的法制化基础的完善,重塑上市公司治理。股票质押风险显然是A股市场今年遭遇的重大问题之一,笔者认为,股票质押行为应该在上市公司治理层面和监管的信息披露层面形成制约。进一步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完善。

  最后,必须保障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和流动性,不断优化金融市场的持续交易与价格发现功能。当前市场在交易环节还存在不少阻力,一些制度安排有待完善,让市场失去了不少活力,市场流动性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为此,应优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改革金融监管以实现监管的科学化、法制化、程序化、现代化,增强监管措施的可预测性。避免监管机构直接干预市场,不要轻易采取救市措施,特别是通过限制交易、制约卖出等流动性遏制措施强行稳定市场。同时,要对停牌制度正本清源,从国际经验来看,过于频繁和长时间停牌是破坏金融市场流动性的重大弊端。

  笔者认为,从市场微观机制层面,应系统性反思我国股市的交易机制。比如,连续竞价交易与做市商制度的权衡比较。做市商制度有其独特的优越性,其优越性在于大量官方指定的做市商,其更趋理性可控的交易行为可以形成市场价格波动的天然缓冲器,而连续竞价交易则没有这种缓冲功能。在完善微观交易机制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考虑放宽甚至取消涨跌停板限制,以进一步优化市场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总之,需要系统性地通盘考虑市场微观交易机制的优化,以达成重塑市场信心的目的。(更多内容详见11月3日中国证券报前沿视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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